嫌違約金太貴屋主想「免費住半年慢慢放下情懷」網傻眼:你在委屈甚麼
不是你,是賣方;仲介要你一定程度上必須成交,是為了業績情勒。從頭到尾都是你在吃虧」、「這種方案不合理,買方會吃虧,最大的贏家就是仲介跟賣方,以後會糾紛不斷」、「這就是情勒呀,有聽過回租給前屋主的「打契約」,沒有聽過免費住半年的」。大家都建議照合約走、不要買了,「把錢拿回來,請賣方賠違約金,再找下一間買」、「不要等,按照合約,讓房仲去處理,你該拿回多少就拿多少」、「直接照合約走,拖延只會衍生更多問題,不然就把違約金收一收不要勉強買」、「遇到這種出爾反爾的人不要客氣,不賣就賠錢來,不要跟他扯」、「賣方不履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