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朝鄰居父子灑汽油要點火 又爬屋頂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27日電)詹姓男子去年4月朝鄰居父子灑汽油,還拿噴火器準備點火,被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處8年刑期,11月又無故爬上鄰居屋頂,法院近日依犯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30日。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詹姓男子因與鄰居有嫌隙而心生不滿,去年4月趁鄰居父子要外出時,不僅朝父子灑汽油,還持噴火器轉動開關,幸好被推倒在地才沒點火成功。

不過,父子分別受有左側眼表層角膜炎及疑似吸入有機溶劑氣體等傷害,詹男遭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詹男去年11月半夜2時許又從自家頂樓架設梯子,爬越至這名鄰居住家屋頂,逗留超過1小時才離去,鄰居得知後報案。

詹男否認無故侵入鄰居住宅,辯稱他要巡視水塔漏水,量測自己要加蓋鐵皮屋的長度。

法官認為,被告所涉殺人未遂已遭判刑,告訴人不可能同意被告進入其居住範圍,且被告在夜深人靜、光線不足情況下,巡視水塔或量測要加蓋的鐵皮屋長度顯不可採,依犯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