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房貸滿水位怎解?學者:不應再為新青安開後門

銀行房貸滿水位怎解?學者:不應再為新青安開後門

受新青安政策湧入申貸戶,國內銀行房貸瀕臨滿水位,中央銀行2日再邀請國銀座談,但房貸水位高漲問題仍沒解決。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天(3日)提出將國銀海外分行的不動產放款排除於「銀行法」72-2條的規範,如此多出來的額度可優先提供給首購族。不過,對於放寬條款,也有學者認為,不應該再為新青安政策,另外開一個後門,未來恐造成更大的惡性循環。

根據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被俗稱為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不過,銀行通常會自行設定更嚴格的內部要求,多半以28%至28.5%作為警戒區。

近期國內銀行因為72-2條的規範,無法再多收案件,讓符合新青安資格的申貸民眾相當恐慌,擔心貸不到款項,除了新青安之外,一般房貸戶,甚至換屋族也憂心遭排擠。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3日提出將國銀海外分行的不動產放款排除於「銀行法」72-2條的限制,像是日本的不動產放款,與台灣不動產因市場不同,風險也不同,就可將其排除於72-2條的規範,如此一來,不只海外銀行的業務更有彈性,且因放貸對象不在台灣,也不影響台灣房市,如此就可以解決國內銀行因水位接近滿額,而自行限縮影響到首購族權益的問題。

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楊岳平指出,國銀海外分行的不動產放款排除於「銀行法」72-2條的限制,雖然不會因此燒到國內房價,但可能有資金排擠效應,就是讓台灣的錢跑到海外去,且金管會2018年曾發布函令,准許銀行對用於興建或購置學校、醫療機構、政府廳舍、長照機構、社宅、廠房及都更放款等公益資金用途,可以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顯見72條之2已經較先前放寬了,如果此次又因為新青安政策再放寬,恐讓銀行沒有誘因好好自行管控房貸。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楊岳平說:『(原音)如果為了這件事情現在開一個後門,讓貸款可以回復正常,那以後銀行是不是更沒有誘因去管理好自己的貸款,它就會變成是一個惡性循環,就是反正銀行用爆了72之2,去打公益的牌,去打大家借不到錢這個牌,之後政府就會開後門給你,那以後誰要管理這件事情,所以我覺得這種貸款紀律還是必須要去堅持,不然的話這個貸款紀律之後是沒有人會遵守的。』

楊岳平也指出,當72條之2又再度放寬,後續可能衍生的代價,就是房貸總量又變得更高,對於整體房地產市場的副作用更強,對於調控國內房價將更不利,畢竟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後,將會有很多事情變得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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