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憲法法庭」讓我們看到台灣民主價值與人權尊嚴的曙光!遺憾的是,有法律背景,自稱很懂法律的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讓我們很清楚看到一個事實,那就是黃國昌簡直招架不住大法官招招直擊要害。尤其是黃國昌的開場時抱著「關公面前耍大刀」的無恥近乎神勇的一貫藐視別人的作法。還好,被大法官們憲法專業能力十足把黃國昌自認的「黃國昌是的法學權威」ㄧㄧ擊破。這場憲法法庭的實況再還原一次都令我驚艷,百看不厭!

「第十頁您找到了嗎?」這是大法官尤伯祥的點破黃國昌的漫不經心(當然漫不經心,因為他不時地在在法庭裡抖腳,還滑平板看他的直播流量、粉絲留言)與毫無準備的不尊重憲法法庭的傲慢態度。當然也直接看到黃國昌對自己所學的法律基本尊嚴的完全抹煞,可說是法律認知無能!最諷刺的是,大法官尤伯祥在10年前曾為318太陽花學運挺身義務辯護,也是全力支持當時那個學生領袖黃國昌的昔日太陽花最有力的辯護律師。只是,我在想,尤伯祥看到民主理念變型、政治理念畸形的當初反黑箱的黃國昌坐在台下,但扮演的角色是為自己的「黑箱」找藉口,尤伯祥大法官應該感受失望與錯愕!但我們看到的是本著法律背景專業以及對保護國家憲法的尊嚴之上,尤伯祥大法官讓黃國昌的自我「擴權」與虛胖自己的法律攻防「認知能力」原形表露無遺。所以至今黃國昌面對一場憲法法庭攻防輸的無賴藉口是:「主辦、協辦、裁判都是同一夥人」而不是自己一路走來不僅對憲法改革毫無準備的事實,還屢見態度行為藐視憲法法庭。還好黃國昌還有點自知之明,因為他沒有對大法官咆哮噴口水說「你不要打斷我」、「我在講話,你在插什麼嘴⋯」,不能如此為所欲為地說,想必對黃國昌而言是一種很「虐待」的感覺!但卻選擇自己屢屢直接「打斷」大法官。不意外,但證明了黃國昌的自身修養是不及格,悲慘的是,他黃國昌是我們不分區無格、無能的立委之一,真的是台灣的不幸!

法庭是全程講法律,不是立法院議事廳,我們也沒預設這會是法律學歷豐富的黃國昌的認知問題。但是若黃國昌的本能僅存囂張跋扈,咆哮公堂之上,不准別人插嘴。此次在憲法法庭裡我們也就看到黃國昌的「弱點」,那就是只要大法官解釋對憲法改革提出不解而疑問,婉轉對黃國昌請教回覆疑點時,黃國昌卻「結巴」。於是黃國昌除了聲音大、只剩下達辯時,完全呈現自我矛盾辯解,當然外加說話「結巴」。只能說還好他了解自己不會是辯論好手,當然也不會是善於在法庭攻防的律師。相較於脫穎而出的李荃和律師,對違憲疑慮準備充分與只知道怪裁判法官、或只急著開記者會罵法官是狗的黃國昌與國民黨,只能說後者這群是選擇「無恥」才是近乎神勇吧!

法庭全程讓我們台灣人民受教匪淺,因為我們看到憲法法庭的必要尊重與保護,讓我們了解,當立法院急迫以憲改議題進行擴權為目的,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就是我們主持民主正義,保障我們人民的權力的角色!而不是在法庭裡踐踏法治精神與大鬧「不公平」把法律當塑膠行徑。這三個憲法改革的代表,顯然是法律素養欠缺,違憲擴權,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身為台灣人民的我們應該慶幸我們還有法庭、我們存在有討論憲法改革「弊端」的法庭。因為憲法法庭是我們最後一道防線!再說一遍:「法庭全程,真的受教匪淺」,我更要說「至少台灣真的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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