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指定信用卡限時豪禮-Yahoo!奇摩購物中心,由Yahoo!奇摩經營

好禮1:指定卡友新戶首刷禮

活動時間

於2024/7/1~2024/9/30線上申請,並於申請日期後45天內完成核卡

適用卡別

滙豐匯鑽卡、現金回饋御璽卡

活動辦法
  • 新戶經指定通路網頁連結至滙豐銀行線上申辦平台申請滙豐匯鑽卡或現金回饋御璽卡,並勾選使用行動帳單/電子帳單者並於核卡30天內新增一般消費累積達$3,000元,可獲得通路限定首刷禮1,500元 7-11禮券
  • 新戶定義:本次申請並獲發核發卡前六個月未持有本行任何一張信用卡
  • 使用社群軟體或通訊軟體、email直接分享此活動頁面網址將導致通路代碼失效,請務必從指定活動頁面點擊「立即辦卡」並直接填寫線上申請書,因自行操作不當導致通路代碼遺失,恕不回饋。
活動注意事項
  1.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活動中稱「滙豐銀行」或本行,滙豐銀行所發行之信用卡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信用卡」。
  2. 本活動之參加對象為活動期間內線上申辦滙豐銀行滙豐匯鑽卡及現金回饋御璽卡正卡並獲核卡者(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辦匯鑽卡及現金回饋御璽卡申請人於核卡前六個月內須未持有滙豐信用卡正卡或附卡,且於本行未有任何未繳清之信用卡帳款(包含但不限於一般消費帳款、年費、利息、違約金及各項手續費等),原持有滙豐信用卡而辦理升等、加辦或轉卡者恕不得適用。本活動適用對象僅限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
  3. 【指定卡友新戶限定首刷禮】正卡申請人於申辦本行滙豐匯鑽卡及現金回饋御璽卡時須勾選行動帳單或電子帳單,且獲得本行核卡後30天內,使用新核發之正卡完成指定刷卡期間、條件,始可獲得通路限定首刷禮回饋。通路限定首刷禮將於符合資格後8-12週內開始進行回饋,傳送簡訊或電子郵件寄送兌換序號至正卡持卡人登錄於本行之電子郵件/手機號碼提供兌換序號。本活動提供之贈品皆由廠商提供,滙豐銀行與廠商間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若因商品或服務發生之爭議皆由合作廠協助處理及負責相法律上責任,概與滙豐銀行無涉。
  4. 此活動專案與其他專案優惠不併用,例:「刷卡消費好禮活動」、企業團辦、旅展、滙豐信用卡推薦活動….等
  5. 本活動限線上申請不指定服務專員
  6. 若申請人於活動期間同時參加本行其他新戶辦卡活動,則以本行優先核准卡片所適用之回饋活動為準。後核發的卡片恕不享有刷卡贈品回饋。核卡日以本行系統所載之「核卡日」為準,計算「核卡後30天內」之消費以帳單所載之「簽帳日期」。
  7. 本專案所稱之新增一般消費金額係指信用卡一般簽帳消費交易,但不包括公用事業代繳費用、預借現金、滙轉金之每期應付金額、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包含臨時調高信用額度期間之消費)、年費、滾入循環信用之金額及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掛失手續費、預借現金手續費、匯款作業處理費、調閱簽單手續費及其他相關信用卡手續費用、其它類似現金交易、風險性及預付型交易等各項費用、旅行支票、博奕籌碼、退貨交易(含以他卡消費而申請退款至本卡之退貨交易)、基金扣款、所得稅、學費、違規罰鍰,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解除買賣契約、或其他原因所生之任何退款、或本行暫停墊款或取消入帳之交易金額。國外消費簽單之消費日以刷卡當時簽單上所載日期為準、簽單金額以經國際匯率換算後且入至正卡持卡人帳上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8. 【指定卡友新戶通路限定首刷禮】回饋與(或寄送)當日前,正卡申請人有以下情況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申請人所獲得之好禮回饋應於本行查明或知悉有該等情事時立即失效,申請人亦不得要求將好禮回饋折換現金或折抵消費金額。(1)信用卡(含正、附卡)遭強制停用、停卡、掛失不補發。(2)非持卡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3)持卡人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9. 除法令有特別規定者外,本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以及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及/或注意事項內容之權利。
  10. 若對活動內容或商品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滙豐銀行」 (02) 6616-6000。

好禮2:指定卡友 消費禮

活動時間

2024年7月1日0時0分 至 2024年10月31日23時59分

適用卡別

滙豐匯鑽卡、現金回饋御璽卡

活動內容
  1. 本活動限適用於持有適用卡別且以該卡結帳之Yahoo購物中心會員,於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含)期間,在Yahoo購物中心消費(不含購中店),可獲得3%購物金回饋,本活動需登錄,每一Yahoo購物中心會員帳號每月回饋上限為1,000購物金。
  2. 購物中心的活動回饋均以實付金額為準,活動訂單實付金額計算=訂購金額-紅利折抵-購物金折抵-超贈點折抵-折價券折抵+福利金折抵+LINE Point折抵;回饋計算金額皆取整數回饋,小數點以下將無條件捨去。
    • 舉例:A君於活動期間,單筆購物車折後實際付款消費滿NT$4,000,且完成登記無取消退貨,則他可獲得120購物金。
  3. 購物金回饋需逐月登錄,Yahoo購物中心將逐月發放購物金至成功登錄之Yahoo購物會員帳號。
    • 消費日:2024/7/1~2024/7/31,購物金將於2024年8月15日開始發放。
    • 消費日:2024/8/1~2024/8/31,購物金將於2024年9月15日開始發放。
    • 消費日:2024/9/1~2024/9/30,購物金將於2024年10月15日開始發放。
    • 消費日:2024/10/1~2024/10/31,購物金將於2024年11月15日開始發放。
    • 購物金使用效期:於發送後內一個月內有效,登錄及使用規範以Yahoo購物中心為準。
  4. 本活動與原「Yahoo購衷心會員消費最高回饋3%購物金」之權益恕不疊加計算。
  5. 完成本活動登錄即表示同意Yahoo購物中心將會員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提供給滙豐銀行,作為本活動資格審核及回饋作業之用。
Yahoo購物中心購物金使用及活動規範:
  1. 購物金是Yahoo奇摩購物中心提供給消費者的紅利點數,可在下一次消費時折抵,1點=1元,單筆金額最高折抵上限30%。其他購物金使用規定依照Yahoo購物中心公告為準。 
  2. 消費所購買之商品無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之交易情事(購買商品超過鑑賞期)方列入計算,3%購物金計算回饋計算金額皆取整數回饋,小數點以下將無條件捨去。
  3. 以下商品訂購金額不列入回饋購物金範圍:Apple iPad/Mac/配件、 Apple     iPhone/Watch、Apple Air Pods、Apple原廠配件、票券區、虛擬點數卡、外匯車、黃金、購物中心商店之商品。
  4. 大宗採購、假帳號、非以適用卡別持卡人本人身分購買皆不符合活動資格,若發現有以上情況者登記活動,主辦單位保有活動結束後篩選與取消登記資格的權利。
  5. Yahoo奇摩購物中心銷售商品對象為消費者,如無法合理解釋您為最終消費使用者,將無法獲發現金券/贈品/優惠回饋,詳情請參考Yahoo奇摩購物中心購物須知

活動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Yahoo得取消其參加或得 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參加者必須遵守Yahoo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 則喪失得獎資格。
  3.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Yahoo隱私權保護政策;參加者同意Yahoo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 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並同意Yahoo得委託協力廠商 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Yahoo關於參加者個 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Yahoo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4. 本活動若含有網路投票機制,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不得重複投票。且如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Yahoo 得取消其投票票數、參加或得獎資格,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
    • 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投票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投票者。
    •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
  5. 本活動若徵求參加者提供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Yahoo,參加者亦同意下列事項:
    1.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Yahoo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符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之虞,Yahoo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 並無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人格權、肖像權及隱私權等)或違反法令之情事;
      • 參加者擁有授權Yahoo依本活動辦法條款使用其所提供的內容之權利。
    2. 參加者瞭解Yahoo並未針對參加者所上傳的內容事先加以審查,但Yahoo有權(但無義務)依Yahoo服務條款,拒絕或移除參加者於本活動所提供之任何內容。
    3. 任何資料一經參加者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時,即表示參加者同意:
      • 由Yahoo及其關係企業儲存或管理該資料,並由Yahoo及其關係企業之搜尋工具進行索引及抓取,並公開刊登、使用於Yahoo及其關係企業的相關系統網路及其他服務上,包括但不限於
      • Yahoo所聯盟或合作的第三人網站及服務;
    4. 永久授權Yahoo及其關係企業可以基於公益或為宣傳、推廣或經營Yahoo及其關係企業的相關系統網路及其他服務之目的,使用、修改、編輯、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該等資料,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
      • 若Yahoo及其關係企業因使用、修改、編輯、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轉授權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Yahoo及其關係企業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6. 本活動獎項若包含旅遊商品(例如:旅館住宿或機票),Yahoo與旅遊行程之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有關行程 中所產生糾紛或法律問題皆由旅行社負責,Yahoo不負任何責任。
  7. 得獎者應於Yahoo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Yahoo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 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或利用Yahoo會員帳號參加活動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Yahoo得 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Yahoo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8.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 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Yahoo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Yahoo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或其他 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9.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 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Yahoo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Yahoo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1.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Yahoo有權 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12. 活動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Yahoo將於年度結算寄發扣繳所得憑單。
  13.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Yahoo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 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Yahoo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4.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Yahoo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5.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6. Yahoo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17.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Yahoo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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