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顧用AI當沖爆賺要納管 金管會回應了

立委郭國文10日在財委會中點出二大案例,發現有許多「個人投顧」運用AI機器人理財、當沖爆賺,又有許多家族辦公室會找有CFA執照的個人來代管,但「個人投顧」卻沒被納管。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過去法是有一定思維與框架,傳統法規的確只對不特定大眾募資的機構管理,個人投顧納管可再研究。

郭國文指出,金管會要推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但現在有許多家族辦公室,會找專業投資人、有CFA執照的個人來代管,如何帶動資產管理中心的開放,若個人投顧沒有合法化,怎麼帶進家族?法規要鬆綁,也可以減少詐騙,要有一個執照納管個人投顧,沒照的就是詐騙、是非法,現在很多個人詐騙取代投信顧,叫客戶跟著走,形成漏洞。

郭國文進一步舉了二個案例,一是證交所旁有二家公司請了300位印度人工程師、運用機器人理財一個月大賺1億,都不受金管會AI運用監管,二是發現,據證交所統計,當沖獲利只有23人,賺走207億、平均1人賺9億,結果發現,境外法人就賺了194億、國內自然人虧了291億元、國內法人也虧了3.56億元,這些外資靠機器人理財一個月大賺1億,而境內法人反而虧錢,有符合金融正義嗎?要思考,當沖制度讓韭菜都國內的、獲利都境外的法人。

彭金隆表示,目前的確只有針對不特定大眾募資的機構管理,個人投顧會責成證期局、交易所來研究分析。

證期局局長張振山指出,現在投信投顧都是公司,都要有執照,但個人的話,目前沒有執照,有可能是詐騙,但目前沒有收到任何檢舉。他指出,若個人用機器人理財幫自己做當沖高頻交易並沒有觸法問題,但若幫人代操就有觸法問題,是否納管要研究。

郭國文指出,金融科技業現在好像是附屬產業,沒有主體性,到底是金融科技還是科技金融。

彭金隆指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第18條明訂,金管會有扶植金融科技業的責任,但有兩塊,「FinTech、TechFin」FinTech最重要是可創造出獨角獸,從國際發展來看,金融、科技合作,有六七成以上是TechFin,以科技協助金融業更有效率,但有10%是想做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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