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小農》熬出頭...向1000公頃小農種碳邁進 & 答客問(上)

溫室栽培是否可以加入小農種碳,必須視情況而定。(圖片來源/方儉攝於花蓮壽豐鄉奇萊美地)

經過3個多月向各界諮詢,確認黃金標準立案的「台灣小農種碳專案」,從每年1萬噸以內二氧化碳土壤碳匯的微型專案,升級到每年6萬噸以上的大型專案,在6月初提交驗證機構(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Body, VVB)進行專案設計變更,目前已將審核完成,再提交黃金標準,通過審查後,即可核發第一年的碳權(包括了減碳績效和6項永續發展目標的相關指標量化績效)。

小農種碳熬出頭

我們計劃從2023年的300多公頃增加到1,000公頃,並進行局部的實施、監督方法的改進,使小農種碳專案更容易參與、更透明、更有效率。

因為有了第一年的良好績效,未來將會逐年增加參與小農種碳專案的小農,根據保守估計,第二年(2024年)為了專案設計變更,所以作業時間較短,所以計劃從300公頃增加到1,000公頃,之後以每年1,000公頃面積增加,逐年增加至7千公頃。

努力小農在未來9年將逐年成長,希望能夠在10年固碳120萬噸以上的二氧化碳。(圖片來源/方儉提供)

雖然在2023年的固碳績效平均每公頃約85噸,但是這些小農在加入專案前已有3-5年的友善環境耕作,或是輪作的前期準備工作,如果大規模進行,則有剛開始執行的,其土壤固碳的效果可能不如第一年申報的156公頃,故以每年固碳千分之一,約為30公噸為估算值,故每千公頃可以固碳3萬噸。

從7月中旬開始,我們會巡迴台灣各縣市,召集更多的小農參加種碳專案,正所謂「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與其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目前已有花蓮奇來美地有機農場近30公頃加入,雲林縣虎尾鎮農會200多公頃的契作花生田準備簽約加入,未來將一步步推向各角落。

Q&A

以下是我們經常遇到問題的「答客問」。

Q1. 如果有一塊地多年未耕作,是否可以加入?

A1. 因為實際從事農耕經濟活動,而且有3年以上的經營銷售紀錄,是必要條件。如果長年休耕或廢耕的土地,成為雜木林,本身可能已經開始固碳,再耕作則會減少土壤有機碳。所以從減碳角度來看,為了減碳而把休廢耕土地重新從事農業,反而是不利於土壤固碳的。

Q2. 我的田如果是作半年休半年,可以加入嗎?

A2. 如果一年內休耕一段時間,有助於固碳。我們的採樣時間一般是在收割後,而不是在休耕後、種植前。

Q3. 我種樹可以參加小農種碳嗎?

A3. 種樹造林,或再生林,則屬於林業,並非小農種碳專案範圍內。

Q4. 種果樹可以嗎?

A4. 果樹如果是每年有收穫的農業經濟活動就可以參加小農種碳,甚至是花卉、園藝景觀作物也都可以,不過庭園景觀的樹則不可以。重點是有農業經營行為。

Q5. 哪些農作物才可以?

A5. 絕大多數農作物都可以,只要不是在水塘的水生作物,如蓮子、荷花、菱角等長期生長在水中的,水流擾動太大,無法計算土壤中的碳封存量。而水田、芋頭等乾濕輪替的,則是可以的。五穀雜糧、蔬菜、果樹、茶樹、苗圃等都可以。

Q6. 如果是溫室、網室等設施栽培可以嗎?

A6. 溫室、網室有很多差異,這要看實際情況而定,原則是要能夠明確的計算土壤有機碳的含量,而且環境是長期穩定,可以支持長期固碳。雖然溫、網室創造了作物穩定的生長環境,但從長期、整體而言,溫、網室可能會搬遷、毀壞,以及長期不淋雨而產生土壤硬化、劣化問題等,都需要考慮。

Q7. 我的土地必須是自己的嗎?要提供什麼證明?

A7. 黃金標準的認證有較多社會正義的考量,很多小農本身沒有土地,要向地主承租,或是土地往往是大家族所有,宗親派下人數眾多,要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有實際困難,所以經與黃金標準協商,根據台灣小農土地使用的特性,我們簽約對象是以實質耕作者為準,至於地主和小農之間的約定,並不考慮,另外基於信任原則,保護個人資料、隱私權、商業利益,我們不會索取土地權狀、租約、身分證等文件,而是保留電話、行動電話、地址、耕地衛星定位等資訊,作為未來查證、稽核之用。

Q8. 土地使用分區有何限制?

A8. 土地必須是合法的農牧用地,不得為保護區,林班地,濕地、沼澤區。

Q9. 土地面積有限制嗎?必須連在一起嗎?

A9. 因為認證會產生採樣、檢測、認證費用,雖然這些是由專案開發單位支付,但是未來還是會扣除這些必要的成本,所以面積少於3分地(3,000平方公尺),就不敷成本了,所以應該至少要大於3分才符合經濟規模。

土地不必連在一起,但是為了採樣統計原則,一塊地必須在附近相同的流域、坡度不能差太多,因為坡度、朝向會影響到作物的光合作用。

Q10. 參加小農種碳專案,需要繳交費用嗎?

A10. 我們預期會從出售碳信用的收益來支付專案開發、認證費用,而且還要有盈餘,才能永續經營。基於小農的經濟情況,我們絕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Q11. 是不是一定要有機耕作才能參加小農種碳專案?

A11. 不是。以台灣現況而言,土壤有機碳多寡,與是否為有機耕作沒有直接關連的證據。不過從學理、經驗而言,像樸門(Permaculture),秀明農法,草生栽培等,「再生農業(Regenerative Agriculture)」、「循環農業(Circular Agriculture)」會有較好的土壤固碳效果。另外,如果從一般使用化肥、農藥的慣行農法要轉到有機農法,需要注意國際減碳認證規定,實施減碳專案,不得減產5%的規定(除非特別的天災而造成全面的減產,要提出證明),這是為了確保糧食安全(SDG 2 免於饑餓)。

Q12. 我要怎麼做,才會增加土壤有機碳,增進土壤碳匯?

A12. 不論如何,不得減產(5%以內)是重要的限制條件,至於小農要採取哪種方式,只有原則性的指南,小農要視自己實際的情況來調整、改變。我們根據「千分之四倡議」建議的基本原則如下:

1.減少土壤物理、化學性的擾動。如減少翻耕的強度。請注意,不是不能翻耕,而是設法降低翻耕造成土地的擾動,而使土壤中的微生物、蚯蚓,以及有機質的流失。

2.增加土壤的覆蓋。土壤就像人的皮膚一樣,需要保濕、抗紫外線,所以土壤有適當的覆蓋是必要的,例如除草後將割下的雜草留在地上,或是使用「壓草」替代割草。如果使用塑膠抑草蓆,務必用完後要收起來妥善處理,因為近年有許多研究證明土壤中的塑膠微粒不利於土壤有機質累積。

3.輪作、間作。小農對生態的價值是小型的耕作,對自然生態的生物多樣性影響較小,如果小農更能在田間輪作(不同時期種不同作物),或間作(在一個田區中摻雜不同作物),可以分散病蟲害風險,也讓地力循環利用,特別是豆科與禾本科的輪作、間作,是有效減少外來肥料,並促進作物作度。

4.使用生物性有機資材。土壤有機碳主要來源是土壤中的微生物和植物分泌出來的有機質結合,微生物也會分解動植物殘體,成為土壤有機碳,有助於增加土壤有機碳的累積與封存。

5.生物炭。生物炭最好是由自己田間農業剩餘資材利用炭化爐產生,外購生物炭一方面貴,一方面沒有管控,不知來源、成分,恐有污染土壤之虞。生物炭本身不會作用,而是其細微的孔隙(每立方公分可達300-1,000平方公尺的孔隙面積),提供土壤微生物更好的生存空間,則有助於土壤有機質的保存。(可參考之前專欄:生物炭是減碳工具 如何趨吉避凶?)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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