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說明會首場古坑登場 張麗善:極力爭取農業權

國土計畫說明會首場古坑登場,張麗善縣長:與農民站一起,極力爭取農業權。(記者劉春生攝)
國土計畫說明會首場古坑登場,張麗善縣長:與農民站一起,極力爭取農業權。(記者劉春生攝)

國土計畫說明會首場古坑登場,張麗善縣長:與農民站一起,極力爭取農業權。(記者劉春生攝)

國土計畫法預定在一一四年全面施行,惟對於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仍讓地方政府及人民有諸多疑慮,第二階段「雲林縣國土計畫」農一劃設六萬八百九十三公頃,面積全國最高占比二十一點八%,更對雲林不公平,大大阻礙雲林農業升級及工商科技的發展,雲縣府特啟動二十鄉鎮國土計畫說明會,七月九日古坑首場登場,要向民眾說明目前政策內容,並蒐集地方意見轉達給中央,並納入國土三階中檢討,期爭取民眾權益的最大保障。

國土計畫說明會一開始先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針對目前國土計畫的期程、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的影響、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草案、本縣爭取的農業權等議題跟縣民報告。國土計畫法將在明(一一四)年全面施行,為確保全國糧食安全,於一百零七年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畫」中載明全國宜維護農地(農業發展區第一類及第二類,簡稱農一及農二)需求總量為七十四至八十一萬公頃。雲林縣人口佔全國人口不到三%,其農一+農二面積卻高達八點七萬公頃,等同負擔全國十點七四%的宜維護農地需求總量,人均負擔一百二十七點九十四平方公尺(八點七萬公頃/一百零九年人口六十八萬人),遠高於臺北市人均負擔零平方公尺、新北市人均負擔零點三八平方公尺(一千五百二十五公頃/一百零九年人口四百零三萬人),差距達三百三十倍以上。

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於一一零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實施國土計畫第二階段「雲林縣國土計畫」,刻正辦理國土計畫第三階段「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制定,除農委會要求縣府將國土二階已劃為農二用地的一千五百四十公頃土地重新調整為農一用地外,縣國土審議會過程中又有超過六十案人民陳情表示所屬土地不符合優良農地之條件(例如無排水系統、不利耕作等)卻仍被劃為農一用地。為此,縣府將提出符合本縣農業發展的相關調整原則,也希望中央能尊重地方的實際劃設需求。另外,針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在縣國土計畫公告實施三年後,(一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辦理預告徵求意見一事,許多民眾反映對於所屬土地後續建蔽率、容積率、變更機制等不瞭解,且表示需在充分瞭解其土地所屬分區的使用限制及相關規定後,才知是否有調整分區的需求,為避免民眾恐慌,故縣府特啟動二十鄉鎮國土計畫說明會,蒐集地方意見轉達給中央,及納入國土三階中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