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今生效 民進黨團提七大理由聲請釋憲 司法院依流程審慎處理

國會改革法案今天生效,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赴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針對國會擴權惡法,黨團經過周延討論,提出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等七大理由,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這是重要關鍵時刻,要捍衛憲政體制、維護民主法治;對於釋憲結果,會尊重大法官,也期待撥雲見日。

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收案後將依法定流程審慎處理。

國會職權修法法案26日生效,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中)、幹事長吳思瑤(右三)、書記長莊瑞雄(左三)等人26日上午赴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並於遞交聲請書前,在司法院門口接受聯訪。(中央社)
國會職權修法法案26日生效,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中)、幹事長吳思瑤(右三)、書記長莊瑞雄(左三)等人26日上午赴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並於遞交聲請書前,在司法院門口接受聯訪。(中央社)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國會改革覆議案,行政院已公開表態聲請釋憲,總統賴清德24日也說,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將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監察院25日表示,國會改革法案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及立委鍾佳濱與沈伯洋,今天上午與律師陳鵬光、陳一銘在立法院召開「聲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記者會。記者會結束後並前往司法院遞出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書;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副廳長林吉輝出面接待。

民進黨團委任律師陳一銘及陳鵬光在司法院收發處遞交署名柯建銘等51人的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聲請書,請求在憲法訴訟本案確定前,暫停生效或停止適用。

柯建銘於律師遞交聲請書前受訪表示,立法院民進黨團以嚴肅的心情來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目前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團以及監察院等四個單位都會聲請釋憲,民進黨團「拉弓已滿、首發射箭」,為捍衛憲政主權及維護民主法治,實際是搶救憲法,甚至國家安全。

柯建銘批評國民黨違憲亂政,非常嚴重剝奪立法權、行政權等,並指國民黨只會對大法官攻擊等,明顯對憲法不敬,這不是黑道什麼才是黑道。

柯建銘指出,今天是一個憲政及歷史時刻,希望「四箭齊發」一起聲請釋憲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藍白陣營毀憲亂政、用修法偷渡修憲,要創造憲政怪獸,讓立法權一權獨大等,侵害到行政權、司法權及監察權,絕對是違憲,因此黨團要聲請釋憲,因為憲法已經失血、進入加護病房,也即將要裝上葉克膜,這是重要關鍵時刻,要搶救憲法。對於釋憲結果,會尊重大法官,也期待撥雲見日。

吳思瑤說,這次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不是民眾期待的國會改革法案,而是社會撻伐的國會擴權惡法,因此黨團經過周延討論後以七大理由,要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來聲請釋憲。

吳思瑤說明七大理由:

一、權力分立為憲法秩序基礎,憲法並未建構國會優位的憲政體制,立法權行使有其界限。

二、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

三、國情報告的規定牴觸國家權力分立原則。

四、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牴觸權力分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

五、人事同意權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侵害被提名人的隱私權。

六、調查權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七、聽證程序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害人民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

陳鵬光說,立法院可能會利用空窗期推動相關法令的實施,如果大法官准許暫時處分,暫停擴權法案的實施,其實是過去多年行之的憲政體制繼續延續,人民基本權也同樣會獲得保障。

外界關注聲請暫時處分時間表以及遞狀後程序。司法院之前表示,憲法訴訟法並未規定暫時處分必須在收案後多久內作成;在處理暫時處分,可以行準備程序,但不以開庭為必要,暫時處分的准駁,可以單獨處理,但也可能於本案判決中併予處理。

司法院提及,歷來大法官准予暫時處分只有三案,包括舊制大法官時期,針對戶籍法,依聲請做出暫時處分(釋字599號);新制憲法法庭施行後,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在分案後第五天,依聲請為暫時處分、112年憲暫裁字第1號(新竹縣新豐鄉鄉民代表選舉不能驗票且延長保管選票)分案後約兩個月,「依職權」為暫時處分。

(責任主編:莊儱宇)

國會改革法案,總統賴清德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6/24公布法案。(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總統賴清德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6/24公布法案。(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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