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鄭文燦涉貪案桃檢陣容 黃揚明指「不會吃案」:可能連先通知府院黨都沒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入貪污案,桃園地方法院今(6)日裁定交保5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而據桃園地檢署新聞稿,檢方與法院均認定鄭文燦受賄犯嫌重大,惟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但檢方已當庭抗告。對此,媒體人黃揚明於節目《週末大爆卦》中分析,依目前桃園地檢署的結構,看起來不像是會被吃案,而傳出府院黨在事發前均不知情,也確實可能沒有被預先通知。

鄭文燦6日凌晨被桃園地檢署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貪污等罪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方法院午間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鄭文燦交保5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依照桃園地檢署新聞稿,檢方與法院均認定鄭文燦受賄犯嫌重大,惟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但桃園地檢署認為裁定認事用法不當,已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偵辦鄭文燦涉貪案的檢察官,為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過往陳嘉義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就曾揭發檢察長關說認罪協商案,經法務部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後,認定時任檢察長彭坤業,接受前法務部長、時任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請託關說」,導致彭坤業下台。

對此,黃揚明分析,從過往的紀錄來看,陳嘉義是蠻有正義感的檢察官,專辦貪污相關案件,尤其當初檢察長關說認罪案,涉及的人是民進黨政府高官邱太三,代表陳嘉義沒有在怕,此次敢辦鄭文燦也應予以肯定;而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過往是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獲頒10大傑出青年,當時各界都稱其為「正義女檢」,近年較為出名的則是在花蓮檢察長任內辦過太魯閣號事故。

「目前看起來以桃園地檢署這樣的結構,看起來不像是會被吃案的感覺。」黃揚明認為,現在傳出總統府、行政院與民進黨方面,在此次鄭文燦風波前都不知情,「如果以剛剛講的這個架構,看起來有可能沒有預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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