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旅遊宛如災難片 掃貨藥妝回台恐挨罰

台灣人最愛到日本旅遊,根據根據日本觀光局統計,今(2024)年1至5月訪日的台灣遊客,比去(2023)年同期增加7成。暑假來臨更是人滿為患,有網友分享在成田機場入境要大排長龍3小時以上,更別提購物結帳退稅或用餐。不過,化粧品不分類管理時代來臨,出國購買醫療器材、自用化粧品有限制,當心違規被罰荷包失血。

時值暑假出遊旺季,加上日幣維持低點,國人偏好的日本藥妝變得更便宜,出國帶貨自然不手軟。剛從大阪旅遊回台的旅客觀察發現,日本當地最多的是陸客,其次是韓國人,台灣旅客位居第3名;大批人潮擠爆機場,建議安排行程時,出入境都要抓3小時緩衝。

據網友分享,雖然日本藥妝店非常多,但每一間大都維持6至8成接近滿客的狀態,熱門商品早已賣到缺貨。甚至晚上11點多的唐吉軻德,等待結帳的排隊人龍看不到盡頭,估計結帳、退稅須等候超過1小時。

然而赴日掃貨藥妝要特別注意,買得過多回台恐面臨罰則。食藥署提醒,攜帶或郵寄醫療器材回國,要遵守相關輸入規定,避免違規被罰。包括OK繃不超過60個、液體OK繃不多於4條、醫用棉棒限200支、衛生套60個、衛生棉條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矯正鏡片不超過1副、醫用口罩不得逾250個等,且以半年1次為限。

而且自7月起,化粧品不分類管理上路,食藥署廢止「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規定,因此,在國外採購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等化粧品入境時,仍須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相關規定。

國外旅行購入的個人自用化粧品,不得供應、販賣、公開陳列、提供消費者試用或轉供他用,違反規定者,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於國外採購回國的食品,同樣只能供個人自行食用,不能在國內販售,違者可依食安法第47條14款,開罰3萬至300萬元。在非供販賣,且符合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等2種情形時,才可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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