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叮嚀不能開車他硬開!新竹男癲癇發作撞死女騎士 二審判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醫生已經叮嚀不能開車,李姓男子仍執意上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醫生已經叮嚀不能開車,李姓男子仍執意上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有癲癇等恐會突發病的民眾,醫生叮囑不能開車就真的不要硬開。新竹一名男子曾經因為開車時癲癇發作而接受治療,醫師也叮嚀不能再開車了,卻自認有服藥沒問題,仍然繼續上路,沒想到癲癇再次發作,撞死一名女騎士。法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決男子1年7月有期徒刑,因達成和解,緩刑5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刑度,另增加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8小時法制教育課。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李姓男子曾因開車時疑似失神性癲癇發作,開始前往醫院接受定期治療,醫師也告誡其不得開車。但李男自認有定期回診並持續服藥,癲癇不至於在開車時發作,於2022年3月23日晚間,開車上路。

當時李男沿著新竹縣竹北市勝利七街一段由東往西方向,至勝利七街一段與莊敬北路交叉口時,李男的失神性癲癇突然發作,失神而未能察覺路口有3輛機車因停等紅燈暫停前方,李男的轎車直接自後方撞上,導致其中一名彭姓女騎士倒地後,有左側創傷性氣胸合併肺部挫傷、腎臟肝臟脾臟撕裂傷、硬腦膜下出血等,送醫不治。

二審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李男坦承犯罪,且車禍後主動向到場員警自首,符合減輕其刑要件,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也履行完畢,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維持原審1年7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但增加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8小時法制教育課程。至於公訴意旨認為,涉嫌肇事逃逸部分,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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