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強制舉報虐兒  辯論田北辰「加辣」修正案罕現激辯

撰文: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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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經過近七小時辯論後,以79票贊成、1票棄權,大比數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草案進入三讀前,討論修正案階段,出現近期議會罕有的激辯場面。多名發言議員表明反對田北辰就罰則「加辣」的修正案,法案委員會成員、工聯會議員梁子穎批評田稱因未能加入法案委員會,在大會審議草案時提出修正案的舉動;田北辰反擊指:「今日係愛國者治港完善立會後,第一次有激烈辯論既會議,市民會覺得值回票價。」

草案通過並刊憲後,有十八個月過渡期再正式實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明會為草案中訂明的25類專業人士,包教師、社工、院舍人員和醫護提供相應訓練,相關的指南會因應專業團體的資料做好,料下半年完成。孫玉菡形容通過草案是對保護兒童跨出一大步,未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他感謝議員支持草案。

最終,在三讀表決時投下唯一棄權票的田北辰形容,強制舉報虐兒機制是他爭取多年的「親生仔」,自己沒理由反對,但若然法例不夠阻嚇作用,對他而言是大打折扣,等同為做而做,他相信將來若再有人神共憤的虐兒個案發生,不舉報者或會獲得輕判,屆時會引起社會譁然。

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黃浩謙攝)

政府因應意見就草案提修正案,把訂明要作舉報虐兒的訂明專業人員的罰則改為兩級制,如指明專業人員違反舉報規定,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最高5萬元;若循公訴程序定罪,則可罰款最高5萬元和判監3個月。

但田北辰指刑罰太輕,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提出修正案把刑期由3個月提高至1年。

梁子穎不滿田北辰提修正案

討論修正案期間,多名發言議員表明支持政府的修正案,反對田北辰的修正案,指專業人士監禁3個月已是極嚴重的刑罰,政府的兩級制已是平衡各方的利益。作為審議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成員、工聯會梁子穎批評田北辰提以未能加入草案委員會為由,提出「加辣」修正案的舉措,更點名另一名同樣未能加入法案委員會的議員林素蔚,出席法案委員會全部九次會議,提出意見。

法案委員會主席、工聯會鄧家彪指,監禁3個月已是最好的方案,也是法案委員會的共識,擔心罰則太重會做成「機械式舉報」,一旦出現濫報,將會分薄調查資源,影響處理真正有危機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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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愛國者治港完善立會後 第一次有激烈辯論既會議

但田北辰則反駁指,自己有申請加入法案委員會,但未能成功,委員會的共識不代表他:「咁我可以點做?」他又指,「今日係愛國者治港完善立會後,第一次有激烈辯論既會議,相信市民會覺得值回票價。」他指證明議會不是政府「話咩就咩」

另一名法案委員會成員江玉歡也反駁田北辰指,法案委員會歡迎其他非成員的議員表達意見,強調重點是保護兒童,故她今日反對田北辰的修正案。

香港新方向張欣宇認為,提高罰則至監禁一年並不苛刻,質疑是否要過度保護無舉報虐兒個案的專業人士。

吳秋北促盡快表決 免生枝節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工聯會議員吳秋北則促請議會同僚盡快表決,他指本來大家都支持草案保護兒童的初心,但如令的辯論越辯越激,擔心會因此令草案未能通過,促請盡快進行表決,以免出現「高級紅低級黑」。

當表決政府有關刑期的修正案時,田北辰要求記名投票,結果顯示80名議員出席,76票支持政府的修正案、3票棄權,政府提出的兩級制罰則獲通過。田北辰此時示意稱他是反對政府修正案,主席梁君彥表示會把其反對票記錄在案。

由於政府的修正案獲通過,按議事程序,田北辰不能提出其個人的修正案。

孫玉菡重申有監禁的刑罰已有阻嚇力(黃浩謙攝)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則指,判刑長短不是重點,最重要是指定25類專業人士會因未有舉報嚴重虐兒個案而判囚,認為只要有監禁的刑罰,便會有足夠阻嚇力。他指,草案的討論經歷一年時間,而指明的專業人士多達十多萬人。

田北辰(左)與張欣宇在草案通過後見記者(李宇婷攝)

質疑「加辣」罰則會致濫報理據

草案通過後,田北辰偕同張欣宇見記者。田北俊重申他提的修正案提高的是最高罰則,不是最低罰則,而過去法判罰的個案基本上沒有判處最高罰則,故對有議員稱會因為其「加辣」刑則而增加濫報情況,質疑是否合理。

張欣宇也稱,田北辰的修正案因為政府修正案通過而失去提出的機會,認為不公道和遺憾。他質疑最高罰則3個月會較12個月更能避免濫報的說法,而政府最高刑期的考慮點,即對洗黑錢和犯毒知情不報罪行最高刑罰都是3個月,但2000年政府已稱3個月刑罰不足夠,只因為技術原因才不能提高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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