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心理衞生會成立於1954年,是一個以推廣心理衞生為宗旨的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在機構願景【精神健康 全民共享】的引領下,致力實踐「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優質康復服務」、「與團隊建構正向工作間」及「向公眾推廣精神健康」的使命。

 

本會於1965年加入世界心理衞生聯盟成為會員機構,又分別於1968年及1969年成為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香港公益金的會員機構;於1970年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為法人團體及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第88條成為註冊的慈善團體。

 

本會自1967年開始提供直接服務運作,至今已發展全面的社區康復服務,包括住宿照顧、社區支援、日間訓練、職業康復、就業支援及特殊教育,持續以全人關顧模式,照顧精神復元人士、智障人士及殘疾人士的不同需要。

 

本會目前共有超過50個由政府資助的服務單位 / 項目,每年為數以萬計服務對象提供適切的服務。此外,本會又以自負盈虧的形式營辦為復元人士而設的輔助居所,自資成立非牟利的輔導及發展中心;同時亦管理一間為嚴重殘疾學生提供住宿照顧的特殊學校,一間營辦超過30個社企項目的社會企業,及一間為內地及大灣區精神康復單位提供督導及培訓的訓練學院。

 

宗旨

  1. 推廣對心理衞生之基本認識及在香港之應用。

  2. 推廣在醫藥、教育、社交及文娛康樂等方面之心理衞生服務,以應精神病患者及智障人士的需要。

  3. 以不牟利形式開辦中途宿舍、庇護工場、康樂社及其他有關之服務。

  4. 在可行範圍內加強推廣及建立更佳之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