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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
[[南朝宋]][[永初 (劉宋)|永初]]三年(422年),分荊州十郡復置'''湘州'''。[[元嘉 (劉宋)|元嘉]]八年(431年),湘州併入荊州。元嘉十六年(439年),分荊州十郡復置'''湘州''',分[[長沙郡]]置[[巴陵郡]]。元嘉二十九年(452年),湘州十一郡併入州。元嘉三十年(453年),分荊州十一郡復置'''湘州'''。[[孝建]]元年(454年),割巴陵郡([[陆水]]流域)屬[[郢州]]。[[大明 (劉宋)|大明]]元年(457年),[[廣州 (古代)|廣州]][[宋建郡]]併入湘州臨賀郡。[[泰始 (劉宋)|泰始]]中,改[[始安郡]]為始建郡。泰始六年(470年),改[[臨賀郡]]為臨慶郡,分[[始興郡]]置[[宋安郡]]。[[泰豫]]元年(472年),併宋安郡入始興郡,改始興郡為廣興郡。至此,湘州仍領十郡。
 
[[南朝齊]]初,恢復始安、臨賀、始興三郡之名。後改[[營陽郡]]為[[永陽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