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彈藥

军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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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炸彈是將小型炸彈集合成一般空用炸彈的型態,利用數量的特性增加涵蓋面積和殺傷範圍,每個小型炸彈又稱為子炸彈,破壞威力較低,許多設計是以軟性目標,如人體、沒有裝甲的車輛或器材為主要目標。较先进的双用途集束炸弹,其子弹不仅可击穿125毫米装甲,且爆炸后形成的碎片可在足球场大小范围内产生巨大杀伤力。

SD2 Butterfly Bomb 1940年的德国“蝴蝶弹”Wings rotate as bomb falls, unscrewing the arming spindle connected to the fuze
苏芬战争中,苏联人投下的“莫洛托夫面包篮”
一架美国B-1枪骑兵轰炸机在投掷集束炸弹
抗議集束炸彈的集會

集束炸彈是在與一般炸彈同樣大小的彈體中,裝入由數個到數百個的子炸彈,子炸彈每顆約網球般大小的球體。由飛行器空投之後,在空中分解,藉由散佈子炸彈到廣範的地面造成區域性殺傷。

德国于二战中,苏联苏芬战争阿富汗战争中,美国越戰当中都曾经大量使用过集束炸弹。

用途

历史

 
美國的集束炸彈(1960年)

二战前

苏联使用此炸弹的时间也很长,在对芬兰的轰炸中就使用了它,还被戏称为“莫洛托夫面包篮”。

二战

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当时经常被称作“蝴蝶炸弹”。它们用来打击民用与军用目标。该技术由美国俄罗斯意大利进一步发展。集束炸弹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并且在许多国家成为了标准弹药。据报道,34个国家生产集束炸弹,23个国家使用集束炸弹。1945年,国际社会都同意将广岛长崎的平民作为集束炸弹的打击目标。当时,根据问卷调查,85%的美国民众同意进行轰炸。由於這種炸彈對平民的傷害,如果2012年进行这样的问卷调查,情况会截然相反。 美国政府意识到了许多国家与非政府组织表达了对使用集束炸弹的人道主义关注,但是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一个国家有确保其国家及其盟国安全的责任。已经通过采纳的“国防部关于集束炸弹与对平民无意的伤害”的政策很明显地显示出了美国政府理解并接受了进行改变的必要性。美国相信新政策将可以更好地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与民用设施,同时使拥有与使用这种有用的武器合法化。 该政策清楚地显示美国认识到需要尽量降低对平民与民用设施无意的伤害。集束炸弹的子弹药可以有效打击大量的目标,同时使用它们可以降低美军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美军指挥官更喜欢使用集束炸弹而不是单一弹头炸弹,使用单一弹头炸弹需要更多的弹药量才能达到与集束炸弹相同的效果。尽管集束炸弹在作战中可能对平民造成无意的伤害,但程度要小于压制相同目标所需要的单一弹头炸弹造成伤害。单一弹头炸弹可能摧毁整个目标,而集束炸弹将减少对于平民的负面后果,同时仍然可以取得想要的军事效果。

越戰

美军于越战中越南柬埔寨老挝使用过。这种炸弹还曾用于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集束炸弹是一种内装许多小炸弹或子炸弹的霰弹筒,这些子炸弹可以碎裂成有时多达数千的碎片。重1000磅的CBU-87/B型集束炸弹是美军有代表性的一种,它携带202个子炸弹,每个子炸弹可以碎裂成300个金属碎片。 多国部队在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中都曾使用集束炸弹,攻击大面积目标。

集束炸弹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一系列原因,它们往往无法正常发挥功能,例如作战前的搬运、储藏和投放时的操作不当,以及由于投放到较松软的地面,集束炸弹就无法正常引爆,许多子炸弹可能不会爆炸。子炸弹要经撞击,触动引爆装置才能爆炸及地面情况的多种多样,致使约有10%的子炸弹不会立即爆炸,再遭触动才会爆炸,其杀伤力与一颗反步兵地雷相似。未爆炸的集束炸弹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1991年海湾战争中就有数万个子炸弹没有爆炸,在战争结束后的几个月时间里,伊拉克和科威特时常发生因子炸弹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美国政府自己对“沙漠风暴”行动所做的评估报告也表明,包括集束炸弹在内的一些非制导炸弹常常会无法击中目标,并造成连带破坏。有大量的集束炸弹插到地下,有的深达半米,给清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北约军队在科索沃共投放了1392枚集束炸弹,北约认为,有8%—12%的炸弹没有爆炸,而且地面上还留有34744个没有爆炸的小型子炸弹。

苏联侵阿战争

阿富汗战争中苏军就经常使用它。[1],苏军还会把子炸弹伪装成玩具以引诱儿童来捡它,杀伤儿童。[2]

车臣战争

俄罗斯在两次车臣战争中都投放了(包括向市区)多次集束炸弹。

俄格战争

  • 2008年,俄格双方都被指控使用集束炸弹,格鲁吉亚承认,俄罗斯否认。

人权观察表示格鲁吉亚有使用过。[3] 方式是用LAR-160多管火箭发射器散布。 [4]

人权观察表示俄国空军使用RBK-250式集束炸弹[5]

危害

由于集束弹药独特的威力,使其不管在冲突中还是冲突后都带来巨大破坏力。在冲突中,由于其投射目标范围广,一旦落到人口聚集地区,将造成巨大的人口伤亡;且因其弹药自由降落,风速、地形等均可能影响其目标精准度,对平民形成巨大威慑力。在冲突后,不時有平民被地面未爆裂的子炸彈傷害。有約10%-30%的子炸彈不會爆炸,啞彈英语Dud的清理相當不易,而分散在平民區中的未爆彈相當危險。

集束彈藥公約

2008年5月30日,全球107國的代表在都柏林達成《集束彈藥公約》,同年12月在奧斯陸正式開放予各國簽署。[6] 根据这一公约,从该文件生效起,各国武装力量须在8年内全部销毁集束炸弹,构成例外的是可以电子方式自动销毁或失去战斗力的种类。[7]美国中國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巴西未同意簽署[8],這7國是集束炸彈的主要製造國。

中華民國國防部曾表示不會放棄使用集束炸彈,並稱如果將來不能從國外進口,將自行生產集束炸彈。原因包括:台灣將是在海上使用集束炸彈,未爆彈造成的傷害屆時會小很多。敵方(中国大陸)是集束炸彈的主要持有及使用國,台灣必須擁有及使用同樣高殺傷力的武器以自保[9]。台灣也成功的研發出萬劍彈,專門用來破壞機場跑道。

2010年8月1日,《集束弹药公约》生效,至2010年8月1日,該公約的签署国达到108個,38个国家批准了公約。公約對非締約國沒有法律約束力,[6]美国中國俄羅斯等拥有集束炸弹数量最多的国家迄今仍拒绝加入该条约。[10] 即便如此,國際援助組織說「這項公約在禁止集束炸彈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他們認為集束炸彈給平民造成“巨大傷害”。國際紅十字會法律顧問馬雷斯卡星期六告訴美國之音記者:「集束炸彈可以在衝突結束後幾十年仍在傷害平民,對平民的傷害促使國際社會下決心制定這一禁止公約。」

反对使用集束炸弹的人士和国际组织认为,这是十年来最重要的裁军和人道主义条约,尽管中國美国俄羅斯等国家没有签署公约,但公约的生效能对拥有集束炸弹却没有签署公约的国家施加压力。

参考资料

  1. ^ www.stopclustermunitions.org/the-problem/history-harm
  2. ^ dorigo.wordpress.com/2008/05/30/cluster-bombs-now-illegal-in-111-countries-guess-who-still-wants-them
  3. ^ Civil.Ge |
  4. ^ Civil.Ge | MoD Says it Used Cluster Bombs, but not in Populated Areas
  5. ^ News | Human Rights Watch
  6. ^ 6.0 6.1 《集束弹药公约——常见问题》,載於www.icrc.org,2009年1月13日。
  7. ^ 《111国达成禁用集束炸弹协议草案》新华网,2008年5月30日发布。
  8. ^ Britain Joins a Draft Treaty on Cluster Munitions ,《紐約時報》,2008年5月29日发布。
  9. ^ 《國際禁用集束彈藥 我決定續用》,自由時報電子報,2008年7月3日。
  10. ^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8月1日起生效. 德国之声. 2010-08-01. 

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