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臨(600年—659年),本德,唐代京兆長安人。

北周內史唐瑾之孫,先人從北海遷徙到關中。與兄唐皎有聲名,義寧二年(618年)正月,世子李建成東征,唐臨為直典坊,後授左衛率府铠曹參軍。李建成死於玄武门之变后,被贬出为万泉縣丞,每遇春暮,纵囚返家耕种,并约定归狱期限,“囚等皆感恩贷,至时毕集狱”。[1]侍御史,奉命出使岭南。升迁至黃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

唐高宗即位時,任檢校吏部侍郎;同年,迁任大理卿。为官清正,永徽元年(650年)为御史大夫。不久升迁至刑部尚书,加金紫光禄大夫,又历任兵部、度支、吏部三尚书。永徽三年(652年),參與《唐律疏議》的編修,次年頒行。永徽四年(653年),唐臨被任命處理睦州女子陳碩真假佛教彌勒信仰以謀反案;同年完成《冥報記》二卷,大行於世。

显庆四年(659年),坐事贬为潮州刺史。卒於任上,年六十。

有子唐旦字晓明、唐晃字正明、唐景字广明、唐昇字高明。唐景之子唐绍字遵业,官至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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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85》,出自刘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13》,出自《新唐書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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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十九曾羅列歷代縱囚者名單及其後果凡26例。在唐朝共發生過4次。貞觀六年,唐太宗縱囚是繼唐臨縱囚以來的第二次,很明顯是受其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