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自然地景與紀念物類: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內容擴充
第40行: 第40行:
*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lp.asp?ctNode=174&CtUnit=120&BaseDSD=7&mp=10 自然保留區],[[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lp.asp?ctNode=174&CtUnit=120&BaseDSD=7&mp=10 自然保留區],[[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ct.asp?xItem=7731&ctNode=212&mp=10 珍貴稀有植物簡介],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ct.asp?xItem=7731&ctNode=212&mp=10 珍貴稀有植物簡介],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 {{cite book|author= 林俊全等編著 |title=臺灣的地景百選 |year=2010 |publisher=[[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location=台北市 |isbn= 9789860241792 }}


{{-}}
{{-}}

2014年7月8日 (二) 03:26的版本

國定自然地景,是指由中央主管機關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審查指定的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依其性質,區分為自然保留區及自然紀念物;自然紀念物包括珍貴稀有植物及礦物。

國定自然保留區

國定自然紀念物

農委會原於1988年8月22日公告十一種。為落實棲地域內物種保育及域外物種繁衍、推廣之需,2001年9月27日公告解除台灣水韭台東蘇鐵蘭嶼羅漢松等三種;2002年1月14日公告解除紅星杜鵑烏來杜鵑鐘萼木等三種。

  • 珍貴稀有礦物
    • 從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