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漫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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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漫之(1913年—1991年7月26日),原名曹元鹏,山东荣成人。
生平
1913年,曹漫之出生于今荣成市成山镇。1931年,曹漫之高小毕业后留校任教,经孙季周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外围组织中国革命互济会。1932年4月,曹漫之由孙季周[1]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就任中共荣成县城支部书记。1935年中共胶东特委重建后,曹漫之曾任特委巡视员。胶东特委于11月29日发动了一一·四暴动,曹漫之在暴动失败后转移到威海、北平、青岛等地活动。
1936年6月,曹漫之返回荣成,与李耀文成立“青年剧团”,排演抗日话剧向群总宣传抗日救国思想,创办《每日快报》向附近学校、村庄传播抗日新闻。1937年8月,中共荣成临时县委成立,曹漫之任书记。1938年2月,中国胶东特委书记理琪在雷神庙战斗中被日军击中伤重牺牲。3月,曹漫之被推举继任书记兼“第三军”政治部主任。6月,王文被省委委任为胶东特委书记,曹漫之改任特委委员,兼任宣传部长和政府工作部长。8月13日,曹漫之创办了胶东特委机关报《大众报》。1938年8月15日,胶东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黄县成立,曹漫之任专员兼黄县县长,同时任胶东北海区保安司令员兼政委。北海区行政公署在黄县县城创办了一所胶东公学,曹漫之兼任校长。1939年3月,日军进攻蓬黄掖抗日根据地,曹漫之率胶东区党政军领导机关的一部分东进建立了蓬黄战区,曹漫之任战区党政军委员会书记、指挥部政委,同时兼任中共北海特委书记。1941年1月,曹漫之任胶东区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主任,后又任胶东区行政公署代理主任兼秘书长。1945年,曹漫之任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1947年,曹漫之兼任胶东区支前司令部司令员。
1948年,曹漫之调往中共中央华东局,在淮海前线政策研究室工作,主持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三大公约、七项守则》和《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入城守则公告》等文件。1949后,曹漫之到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法学。[2]
1991年7月26日,曹漫之病逝于上海,终年78岁。
参考
- ^ 曹漫之入党介绍人孙季周(中)与曹漫之夫人蔡志勇(左二)等合影
- ^ 曹漫之:硝烟中走出的法学专家. 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 201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