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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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1日 (六) 09:47的版本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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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 | 为人民服务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
司法管辖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性质 | |
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
监督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公安部警务督察局 |
功能 | 管理信息网络 |
组织法规 | |
领导 | |
局长 | [[]] |
副局长 | [[]]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简称网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的一项职责,具体实施这一职责的机构称为网监机关或网监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处、科),网监机关的工作人员称为网监警察(也称网络警察或者网警,差别见网络警察)。
具体职责
公安网监机关的具体职责为:
- 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 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审验;
- 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 组织处置重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和事件;
- 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工作;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和安全专用产品实施管理;
- 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另外,网监亦可能从事网络评论工作。如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网站曾于2008年12月29日刊登《省公安厅网监处网络监察部队招聘启事》,要求应聘人员“文笔好,综合能力强”[1]。
网监内容和常用技术
利用政府和法律赋予的权利监察中国大陆地区用户的网站内容、电子邮件、聊天信息和访问记录,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最高级别的网络信息控制权限。
网络警察通常使用域名劫持、关键字过滤、网络嗅探、网关IP封锁、电子数据取证等技术来过滤、获取有关情报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断可能会破坏民族和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色情淫秽类等有害信息;查处网络和计算机违法犯罪;备份、调取有关电子证据等。
法律法规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常用法律法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网吧安全管理
- 网吧安全管理软件检测规范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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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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