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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芬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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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芬尼(英语: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年8月29日-1875年8月16日)是一位奮興家、牧師、教育家,也是社會改革者並被上帝興起,作十九世紀偉大的美國佈道家。有許多城市因著他而完全悔改,堪稱為一位傳奇人物。只要談到『復興』的主題,必定會談論到芬尼所帶來的影響。

簡略生平

芬尼出生在康乃狄克州哲菲鎮的華倫(Warren, Litchfield County, Connecticut)。但芬尼在2歲的時候,便隨著父親搬到紐約州的奧尼達(Oneida County, New York)。芬尼的父母親並不是敬虔的基督徒,而當時的生活環境使芬尼並也沒有什麼機會聽到講道。後來芬尼一家又搬到安大略湖的沙吉港(Sachett’s Harbor,Ontario)。在芬尼二十歲的那一年,他到新紐澤西州擔任教職的工作。後來他也學了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在1818年時,芬尼的父母親要他回紐約的傑弗遜與他們團聚。也因此芬尼決定留在亞當斯(Adams)的法律事務所為一名實習生。

在芬尼學習法律課程時,發現所讀的書本裡,有一些作者經常引用聖經,並且特別引用摩西律法作為普通律法的大原則權威。這使得芬尼開始對聖經非常興趣,因此買了一本聖經並加以閱讀和研究。

1821年的一個星期日早上,芬尼下定決定要確定有關他的靈魂是否能夠得救的問題。於是他到平時常去的一片森林裡,為的是躲避他人並且能夠專心尋求主。他跪下來禱告,但他卻發現他無法專心禱告,這使得芬尼極其痛苦和訝異自己的情況。於是他回到辦公室,並持續保持要向神傾倒一切的心。最後,所有人都離開了辦公室,剩下芬尼一人。而正當他要關上門時,他見到了耶穌。這使得他跪在地上,大聲哭泣的將所有心事都傾訴於神,並且向神懺悔,之後芬尼被聖靈大大的充滿。因著聖靈為芬尼帶來一個憑據,從此芬尼對於他靈魂的得救不再懷疑。

信仰背景與信念

芬尼原是加爾文的背景,年輕時曾經加入長老會,但後來的離開加爾文主義。對芬尼而言,復興是件極為重要的事,因此他極力的向教會呼籲要求復興的來臨。他認為每當人們感覺需要被復興的時候,人們便可以期待復興的來臨。若是我們感覺到需要復興,復興便是我們的責任。因此當人們感到需要復興時,首先就應該要先復興自己。芬尼的論點是,當人們需要被復興時,便可期待復興的來到。並且一間教會是否會復興,責任在於牧師及教會的領導者。

參考書目

  • 杜門‧理韋斯。《復興必將來臨》。(橄欖出版社,)1995,16-17。
  • 莊飛。《五旬節—信仰的根基》。(神召神學院出版,)2004,66。
  • 魏凱倫。《芬尼傳》。(以琳出版社,)198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