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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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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砲是一種可以發射高速水柱的設備。通常狀況下,水砲可以將大量的水投射到數十公尺之外。水砲可以用於消防、清洗大型車輛跟鎮暴。大部分的水砲被歸類成消防設備。

消防

最一開始,水砲被設計成供救火船使用。在救火船發明之前,撲滅在船上跟靠水的建築物上的火勢,既困難且危險。第一艘在洛杉磯的救火船於1919年八月一日開始服役。紐約市的第一艘救火船是Marine1,於1891年二月一日開始服役。還有很多其他的救火船,在這之前就開始在各處救火了。 消防車可以運送並噴射和水砲差不多的水量,也會被用在防暴的場合,但在大部份文章中少被提及。

防暴控制

水砲車首度被用在防暴控制上,是在1930年代初期的德國。 在1960年代,卡車型的的水砲車被廣泛用於全美的防暴控制。雖然他們比手槍、催淚瓦斯加上長棍的組合安全,在美國,水砲已經不再是受歡迎的非致命性武器。 從那時起,有其他家用高科技非致命性武器被研發出來。這些較新型的武器是否比水砲更有效率且安全,這尚有爭論。他們的競爭對手並不同意。 在美國跟英國,設計做為鎮暴控制的水砲仍在生產,不過大部分都用於外銷,特別是外銷到非洲跟部分亞洲地區。至於英國,全國只有六座水砲,全部屬於北愛爾蘭警察部門。在英格蘭跟威爾斯,使用水砲須先經過議會授權(在蘇格蘭則須經過蘇格蘭議會)。最新型的水砲讓指揮者不用身陷暴動之中,可以在車內用操縱桿遠端操控。這些水砲車可容納8,000公升(1,800英制加侖)的水量,每秒可噴射15公升(或每分鐘200英制加侖)的水。水砲車有能力噴出持續跟間歇水柱,可以噴出強力水柱也可以是噴水霧。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於2007年為了當年度在雪梨舉行的APEC採購了水砲,但最後並沒有使用。這是澳洲首次採購水砲。 土耳其、德國、北愛爾蘭、比利時,及歐洲某些區域仍大規模使用水砲。德國漢堡市的Schanzenfest fair (Schanzen區一年舉辦一次的慶典活動)常態性會以暴動作為終結,這個活動及其他示威遊行通常都有水砲及鎮暴警察在場。在炎夏,德國社區會用水砲在公園灑水。土耳其警方的水砲TOMA已經多次被用來對抗抗議民眾,包括2013年的多次土耳其反政府抗議運動,TOMA水砲也常出現在各種大小的抗議場合。

安全性

1960年代時期的水砲通常安裝在消防車上,可以把抗議者擊暈,有時候甚至會使他們的衣服破裂。 在2010年九月30日在德國,在反對斯圖加特21計畫的抗議示威活動中,一個示威者被水砲擊中臉部。這位示威者叫Dietrich Wagner,是一位退休的工程師,他的眼皮受到傷害,視網膜骨部分骨折,視網膜受損。眼部遭受到的傷害導致此人幾近全盲。這個事件以圖片的形式被紀錄下來,激起了全國對於警察暴力及施用國家力量的比例原則的辯論。

媒體效應

在暴動現場,媒體對於水砲的使用率有顯著的影響。媒體對警察部門產生壓力,警方想避免不好的公開形象,而水砲攻擊在報導上不太好看。現在某些國家使用水砲的頻率變低,這被認為是可能的原因。 在非裔美國人權運動期間,水砲被當局用來驅散抗爭的非裔群眾,這些抗爭導致水砲在美國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