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臺灣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克勞棣留言 | 贡献2016年12月31日 (六) 06:33 →‎歷任最高首長:​ 避免讓人誤以為省主席都沒換人做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Template:一覽表 標頭 Template:一覽表 政區 省分 |}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

臺灣省(簡稱)乃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當中已虛級化的一省份,劃分為11、3,範圍為臺灣本島(不含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澎湖群島,以及鄰近臺灣本島之離島。全省面積佔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國土面積的69.38%,而人口則佔總人口的30.68%[1]

臺灣之建省,可追溯至清朝光緒13年(1887年)成立的福建臺灣省。中華民國臺灣省於民國34年(1945年)設立時,其範圍包含了臺灣全島及離島與澎湖列島。民國87年(1998年)12月20日起,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而成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關,正式凍省(虛級化)。

民國99年(2010年),因五都改制[2],使基隆市變成臺灣省的外飛地,因此臺灣省也是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以來第一個在同一塊陸域土地上擁有飛地的省份[3]。臺灣省內第一大縣為彰化縣、第一大市為新竹市

行政隸屬

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大陸退至臺灣,臺灣海峽兩岸進入分立分治狀態。中華民國政府在1991年前將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叛亂團體;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從1949年成立至今對從未管轄過的臺灣宣稱擁有主權。自1945年日本戰敗後,中華民國政府即開始管轄臺灣。

中華民國於行政院之下設立臺灣省,並指派其省主席。現已不屬臺灣省的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則改制為直轄市,其首長均由市民直接選舉產生。

歷史


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明鄭時期
1661-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其他臺灣系列

人口 - 族群 - 經濟 - 交通
地理 - 文化 - 教育 - 法律
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遠古時代,因地殼運動歐亞板塊菲律賓海板塊的擠壓造生,出現臺灣島

臺灣原住民族是已知最早居住於臺灣的現代人類,其各部族散居臺灣,並未建立統一的治理機構。1971年和1974年,在臺南縣左鎮鄉(今臺南市左鎮區)發現臺灣目前最早的人類化石,命名為「左鎮人」。還有少部屬於尼格利陀人種的矮黑人和屬於琉球人種的琅嶠人

有文字記載臺灣的歷史可追溯到東吳黃龍2年(西元230年),沈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對臺灣最早的記述。三國東吳孫權派兵到「夷洲[a]時期(西元589年—907年)似稱臺灣為「流求」。隋朝大業六年(西元610年)隋煬帝派陳稜、張鄭州擊流求。時期(西元960年—1368年),漢族於澎湖地區已開始有定居人口。西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兵戌守[4]。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明朝福建鄭芝龍集團曾有組織地移民臺灣。廈門自古有“扼臺灣之要,為東南門戶”之稱,人民密切關係與往來。臺灣人民70%的祖籍地源於閩南地區,因此臺灣人日常生活中時常使用閩南語閩西粵東移民則多用客家語。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歐洲列強,開始把觸角伸向亞洲。

臺灣本島出現政權可追溯到17世紀。當時,臺灣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國。而荷蘭及西班牙則分別在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統治。1642年荷蘭人派艦攻佔雞籠,將西班牙人趕走,統治臺灣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南臺灣由鄭氏王朝统治,設置承天府,管轄天興縣與萬年縣。1662年,鄭經於明昭宗死後,改東都為東寧。1664年至1683年之間,鄭經將原屬承天府轄下的兩縣則升格為天興州與萬年州,並增設澎湖、南路與北路三個安撫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個層級平行的行政單位。1683年,鄭克塽歸順清朝,次年,康熙設立「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清光緒年間因英法列強先後覬覦臺灣,閩浙總督上書朝廷,要求福建與臺灣兩地「巡撫分駐」、「建省分治」。於1885年慈禧太后下旨創建海軍的同時,下詔閩臺分治;9月5日,宣布臺灣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稱則為福建臺灣省[5],首任臺灣巡撫(西元1887年更名為福建臺灣巡撫[b])為劉銘傳。臺灣省下設三府(臺北府臺灣府臺南府),以及1直隸州(臺東直隸州)。三府下總轄11縣(宜蘭縣淡水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縣彰化縣雲林縣諸羅縣安平縣鳳山縣恆春縣),4廳(基隆廳南雅廳埔里社廳澎湖廳)。1894年,大清與日本發生甲午戰爭,翌年大清戰敗,於4月17日簽訂《馬關條約》,把臺灣及澎湖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的「外地[c]。初期,丘逢甲倡議的臺灣民主國曾短暫成立,以對抗日本統治,但不久後即宣告滅亡。從此,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達50年之久。日本統治早期承襲清朝區劃[d] ,中期後改劃為二十廳,後整併為十二廳,後期則將臺灣劃分為五州三廳(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花蓮港廳、臺東廳、澎湖廳)。先後採用特別統治主義內地延長主義以及皇民化運動等政策統治臺灣[e]

1937年,七七事變後,中國展開八年抗戰,期間一些臺灣人加入日軍成為軍中雜役,極少數人則赴中國參加國民革命軍。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2月9日中國政府發出《中國對日宣戰佈告》,明確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間關係者,一律廢止」。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在中国大陆、臺灣、澎湖及越南北部的日軍向同盟國之代表人蔣中正投降。8月3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隔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重慶成立臨時辦公處;9月20日公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10月2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開始在臺灣運作, 國民政府將臺灣設置為中華民國的一省。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臺灣劃分行政區為8(由日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制)、9個省轄市(由日治時期的州轄市改制)。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隨着第二次國共內戰國民黨的失利,1949年,國民政府決議將中央政府遷往臺灣本島,臺灣實質上成為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1950年4月5日,「行政院核准臺灣省試辦地方自治」[6]臺灣省政府頒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行政命令方式,實施地方自治,調整行政區為5市16縣1管理局。1951年6月28日,本省成立省行政設計委員會。[6]1956年,臺灣省政府原位於臺北市,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失利,而中央政府於1949年12月遷往臺北後,為防範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海轟炸臺北而癱瘓行政中樞,臺灣省政府於1956年遷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7]1967年7月1日,臺北市升格為直轄市,轄區減為416縣1管理局。1968年7月1日,原臺北縣景美鎮、南港鎮、木柵鄉、內湖鄉及陽明山管理局之士林鎮、北投鎮併入臺北市,轄區減為416縣。1971年5月15日,臺灣省政府析臺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管理局(後改稱梨山建設管理局)。1973年7月1日正式升格,直轄於臺灣省政府。1981年3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改隸於臺灣省交通處之下,原轄區仍改為臺中縣和平鄉。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原高雄縣小港鄉併入高雄市,轄區減為316縣。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行政區變更為516縣。1994年12月3日,臺灣省舉行民選省長選舉,由中國國民黨所提名的宋楚瑜當選。

1998年12月20日,依照第四次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將臺灣省虛級化,移除省的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省政府改為行政院的官派機關,但省仍具有公法人資格(同福建省)。2010年12月25日,原臺北縣臺中縣臺南縣改制為直轄市,而原高雄縣則與現有直轄市高雄市改制合併為一新直轄市,轄區減為312縣。2014年12月25日,原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轄區減為311縣。

行政區劃

省虛級化前

民國34年(1945年)10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開始在臺灣運作,初分為9市、8縣。民國38年(1949年)8月,析置1管理局。民國39年(1950年)8月,全臺劃分為5市、16縣及1管理局。以後臺北、高雄2市改制;新置新竹、嘉義2市及梨山1管理局(1973年升格,1981年降級)。至民國87年(1998年)臺灣省虛級化前,全省轄有5市、16縣:

省虛級化後

臺灣省為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實際管轄範圍包括臺灣的部分區域(不含臺北新北臺中臺南高雄桃園六都)與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全省共劃分為11縣3市(原依據省縣自治法稱「省轄市」,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後,回歸憲法條文規定稱為市)。

臺灣省
行政督察區 專署駐地 代碼 縣等級 縣/市/局 治所 日治時期州域 沿革
省直轄地區 10001 未定 宜蘭縣 宜蘭縣宜蘭市 臺北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臺北縣宜蘭、羅東、蘇澳3區及北峰區南澳、太平2鄉置縣。因清代設宜蘭縣於此,故名。
10002 未定 新竹縣 新竹市(今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役所),民國78年(1989年)5月遷竹北鄉(今新竹縣竹北市 新竹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新竹縣新竹、竹東2區及新峰區尖石、五峰2鄉,與新竹市合併改制,仍稱新竹縣。
10003 未定 苗栗縣 苗栗鎮(今苗栗縣苗栗市 新竹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新竹縣苗栗、竹南、大湖3區及新峰區大安鄉置縣。因清代設苗栗縣於此,故名。
10004 未定 彰化縣 彰化縣彰化市 臺中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臺中縣彰化、員林、北斗3區,與彰化市合併置彰化縣。因清代設彰化縣於此,故名。
10005 未定 南投縣 南投鎮(今南投縣南投市 臺中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臺中縣南投、竹山、能高、玉山4區及中峰區信義、仁愛2鄉置縣。因縣治設南投鎮而得名。
10006 未定 雲林縣 斗六鎮(今雲林縣斗六市 臺南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臺南縣斗六、虎尾、北港3區置縣。因清代設雲林縣於此,故名。
10007 未定 嘉義縣 嘉義市(今嘉義市東區嘉義郡役所),民國80年(1991年)11月遷治今嘉義縣太保市 臺南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臺南縣嘉義、東石2區,與嘉義市合併置嘉義縣。因清代設嘉義縣於此,故名。
10008 未定 屏東縣 屏東縣屏東市 高雄州 民國39年(1950年)8月析高雄縣屏東、潮州、東港、恆春、高峰5區及雄峰區霧台、瑪家、三地3鄉,與屏東市合併置屏東縣。因縣治設屏東市而得名。
10009 未定 臺東縣 臺東鎮(今臺東縣臺東市 臺東廳 日治時期為臺東廳,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臺東縣
10010 未定 花蓮縣 花蓮縣花蓮市 花蓮港廳 日治時期為花蓮港廳,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花蓮縣
10011 未定 澎湖縣 馬公鎮(今澎湖縣馬公市 澎湖廳 日治時期為澎湖廳,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澎湖縣
10012 不適用 基隆市 基隆市中正區 臺北州 日治時期為台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
10013 不適用 新竹市 民國39年(1950年)前治今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役所;民國71年(1982年)後治今新竹市北區 新竹州 日治時期為新竹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降為新竹縣轄市。民國71年(1982年)7月1日再升格為省轄市。
10014 不適用 嘉義市 嘉義市東區 臺南州 日治時期為台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撤銷設新東、新西、新南、新北4鎮。民國40年(1951年)11月合併4鎮為嘉義縣轄市。民國71年(1982年)7月1日再升格為省轄市。
己裁撤、
或改制
不適用 不適用 彰化市 彰南區(今彰化縣彰化市彰化縣政府大樓) 臺中州 日治時期為台中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降格為彰化縣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屏東市 中區(今屏東縣屏東市屏東縣政府大樓) 高雄州 日治時期為高雄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39年(1950年)8月降格為屏東縣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臺北市 建成區(今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政府舊廈 臺北州 日治時期為台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56年(1967年)7月1日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高雄市 治今高雄市鹽埕區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高雄州 日治時期為高雄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68年(1979年)7月1日改制為直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高雄縣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臺中市 臺中市西區臺中州廳 臺中州 日治時期為台中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臺中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臺南市 中區(今臺南市中西區臺南州廳),民國86年(1997年)10月1日遷今臺南市安平區 臺南州 日治時期為台南州轄市,民國34年(1945年)10月升格為省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臺南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臺北縣 臺北市城中區樺山(今臺北市中正區),民國35年(1946年)底遷板橋鎮(板橋市,今新北市板橋區 臺北州 日治時期為臺北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臺北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桃園縣 桃園鎮(今桃園市桃園區 新竹州 日治時期為新竹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新竹縣,民國39年(1950年)8月改名桃園縣。因縣駐地而得名。民國103年(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臺中縣 縣治員林鎮(今彰化縣員林市);民國39年(1950年)遷治豐原鎮(豐原市,今臺中市豐原區 臺中州 日治時期為臺中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臺中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臺中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臺南縣 新營鎮(新營市,今臺南市新營區 臺南州 日治時期為台南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臺南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臺南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高雄縣 初治今高雄市三民區高雄中學,民國35年(1946年)4月1日遷治鳳山鎮(鳳山市,今高雄市鳳山區 高雄州 日治時期為高雄州,民國34年(1945年)10月改稱高雄縣。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與高雄直轄市合併改制為新直轄市。
不適用 不適用 陽明山管理局 北投鎮(今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 臺北州 民國38年(1949年)8月劃台北縣北投、士林二鎮獨立直屬於草山管理局,民國39年(1950年)4月26日改名陽明山管理局。民國57年(1968年)7月1日起劃入臺北市。
不適用 不適用 梨山建設管理局 和平鄉梨山村(今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梨山賓館 臺中州 民國60年(1971年)5月15日,臺灣省政府析臺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管理局(後改稱梨山建設管理局)。民國62年(1973年)2月19日,臺灣省政府向行政院正式發出改制公文,行政院於2月22日正式核准。7月1日正式升格,直轄於臺灣省政府。民國70年(1981年)3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改隸於臺灣省交通處之下。

行政區劃年表

臺灣省行政區劃年表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其他 行政區劃變更
1945年 民國34年 8 9
  • 改臺北州為臺北縣(10月)
  • 改新竹州為新竹縣(10月)
  • 改臺中州為臺中縣(10月)
  • 改臺南州為臺南縣(10月)
  • 改高雄州為高雄縣(10月)
  • 改臺東廳為臺東縣(10月)
  • 改花蓮港廳為花蓮縣(10月)
  • 改澎湖廳為澎湖縣(10月)
  • 原臺北州轄市基隆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臺北州轄市臺北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新竹州轄市新竹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臺中州轄市臺中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臺中州轄市彰化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臺南州轄市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臺南州轄市臺南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高雄州轄市高雄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 原高雄州轄市屏東市,升格為省轄市(10月)
1946年 民國35年 8 9
1947年 民國36年 8 9
1948年 民國37年 8 9
1949年 民國38年 8 9 1
  • 析臺北縣置草山管理局(8月)
1950年 民國39年 16 5 1
  • 草山管理局改名陽明山管理局(4月)
  • 析臺北縣置宜蘭縣(8月)
  • 析新竹縣置桃園縣、苗栗縣(8月)
  • 析臺中縣置彰化縣、南投縣(8月)
  • 析臺南縣置雲林縣、嘉義縣(8月)
  • 析高雄縣置屏東縣(8月)
  • 新竹市降格為新竹縣轄市(8月)
  • 彰化市降格為彰化縣轄市(8月)
  • 嘉義市降格為嘉義縣轄市(8月)
  • 屏東市降格為屏東縣轄市(8月)
1951年 民國40年 16 5 1
1952年 民國41年 16 5 1
1953年 民國42年 16 5 1
1954年 民國43年 16 5 1
1955年 民國44年 16 5 1
1956年 民國45年 16 5 1
1957年 民國46年 16 5 1
1958年 民國47年 16 5 1
1959年 民國48年 16 5 1
1960年 民國49年 16 5 1
1961年 民國50年 16 5 1
1962年 民國51年 16 5 1
1963年 民國52年 16 5 1
1964年 民國53年 16 5 1
1965年 民國54年 16 5 1
1966年 民國55年 16 5 1
1967年 民國56年 16 4 1
  • 臺北市改制為直轄市,直隸於行政院(7月)
1968年 民國57年 16 4
  • 陽明山管理局改隸臺北市(7月)
1969年 民國58年 16 4
1970年 民國59年 16 4
1971年 民國60年 16 4
1972年 民國61年 16 4
1973年 民國62年 16 4 1
  • 析臺中縣置梨山建設管理局(7月)
1974年 民國63年 16 4 1
  • 臺北市政府去除陽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權,只負責風景區維護與管理(1月)。
1975年 民國64年 16 4 1
1976年 民國65年 16 4 1
1977年 民國66年 16 4 1
  • 陽明山管理局降格為管理處(1月)
1978年 民國67年 16 4 1
1979年 民國68年 16 3 1
  • 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直隸於行政院(7月)
1980年 民國69年 16 3 1
1981年 民國70年 16 3
  • 梨山建設管理局降格為管理所(3月)
1982年 民國71年 16 5
  • 析新竹縣置新竹市(7月),再度成為省轄市
  • 析嘉義縣置嘉義市(7月),再度成為省轄市
1983年 民國72年 16 5
1984年 民國73年 16 5
1985年 民國74年 16 5
1986年 民國75年 16 5
1987年 民國76年 16 5
1988年 民國77年 16 5
1989年 民國78年 16 5
1990年 民國79年 16 5
1991年 民國80年 16 5
1992年 民國81年 16 5
1993年 民國82年 16 5
1994年 民國83年 16 5
1995年 民國84年 16 5
1996年 民國85年 16 5
1997年 民國86年 16 5
1998年 民國87年 16 5
  • 臺灣省虛級化,移除「自治法人」地位,臺灣省政府簡併改組為中央之派出機關(12月21日)
1999年 民國88年 16 5
2000年 民國89年 16 5
2001年 民國90年 16 5
2002年 民國91年 16 5
2003年 民國92年 16 5
2004年 民國93年 16 5
2005年 民國94年 16 5
2006年 民國95年 16 5
2007年 民國96年 16 5
2008年 民國97年 16 5
2009年 民國98年 16 5
2010年 民國99年 12 3
  • 臺北縣改制為直轄市,改名新北市(12月)
  • 臺中縣、臺中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仍名臺中市(12月)
  • 臺南縣、臺南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仍名臺南市(12月)
  • 高雄縣與高雄市(直轄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仍名高雄市(12月)
2011年 民國100年 12 3
2012年 民國101年 12 3
2013年 民國102年 12 3
2014年 民國103年 11 3
  • 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改名桃園市(12月)
2015年 民國104年 11 3
2016年 民國105年 11 3

地理

位置

臺灣省,位於臺灣本島上的一個省分,地處臺灣本島部分地區及澎湖群島,隔海峽中國大陸相對。中部偏西接臺中市,北界新北市桃園市,西南與臺南市高雄市相鄰,南連巴士海峽菲律賓相望,東臨太平洋,西濱臺灣海峽與福建省相望。

氣候

臺灣省的氣候,以通過嘉義縣花蓮縣北回歸線為準,分為亞熱帶季風氣候熱帶季風氣候[8][9]

政府體制

省會

中華民國政府於民國38年(1949年)底遷臺後,中央政府駐地及臺灣省省會都設在臺北市。為防範中共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海轟炸臺北而直接癱瘓行政中樞,中央政府於民國45年(1956年)著手疏遷計畫,規劃將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議會故宮遷移至臺中縣霧峰鄉坑口村(今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興建辦公及宿舍群,作為戰時指揮中樞,並命名為光復新村

因土地徵收作業未趕上中央疏遷的期限,政府改在南投縣南投市虎山山麓營盤口庄建設,民國46年(1957年)建造完成,占地約200公頃,命名為中興新村,6月30日,省府正式遷南投縣中興新村;在臺中市亦有黎明辦公區精省後,改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園區)。

歷任最高首長

1945年10月25日,在臺日軍同盟國的代表人蔣中正投降,臺灣納入中華民國管轄。不同於中華民國其他省份,國民政府當時以「臺灣省行政長官」作為臺灣省的最高行政首長,由前福建省主席陳儀出任。由於政府的種種倒行逆施,並歧視臺灣人民,民不聊生之下,於1947年2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民怨至此總爆發,各地發生軍民衝突,政府增援國軍抵臺鎮壓屠殺與清鄉。3月23日,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4月22日,鑒於行政長官公署治臺失敗,行政院會議通過撤銷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5月16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臺灣省政府主席(簡稱省主席)取代臺灣省行政長官成為臺灣省的最高行政首長,由魏道明出任首任主席。

臺灣省政府主席在1991年以前一直負責臺灣省內事務,由中央政府任命省府委員,並舉派其中一員任職主席。1994年,首次舉行臺灣省省長直接民選,由宋楚瑜當選。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後,臺灣省政府進行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通稱「精省」或「凍省」),省長職務再度改為省主席,由總統指派。因《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精簡臺灣省的行政組織與功能。

2006年1月24日,因立法院未批准臺灣省主席、副主席、及省府委員的預算,行政院長蘇貞昌據此宣佈停止任命臺灣省相關公職,持續向精省、政府架構精簡化的方向努力。1月25日由鄭培富以臺灣省政府秘書長兼任代理臺灣省政府主席。2007年12月7日發布總統令任命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兼任臺灣省主席。2008年5月20日發布總統令任命政務委員蔡勳雄兼任臺灣省主席,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漸成慣例,從此維持至今。

現在的省政組織架構

臺灣省政府
臺灣省諮議會議事堂

省政府

  • 首長: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二人)
  • 省府委員:無
  • 行政組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 業務組室:民政衛環組、教文及資料組、財經教法組、行政組
  • 任務編組: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省諮議會

  • 設諮議長一人、諮議會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諮議長)
  • 業務編組:議事組、研究組
  • 行政編組:行政組、人事室、會計室

對外交流

臺灣省和以下省、州是姊妹省、州[10]

美國

註釋

  1. ^ 日治時期學者伊能嘉矩在《臺灣文化志》中,推斷其所描繪的「夷州」可能就是現今的臺灣。
  2. ^ 西元1887年更名為福建臺灣巡撫。
  3. ^ 外地乃有別於內地的稱呼,但仍屬於日本國土的一部分。
  4. ^ 三府改為三縣,11縣4廳改為縣下支廳。
  5. ^ 日本史載,古代日本人稱臺灣為高砂高山國等。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月報 2011.4 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處
  2. ^ 臺南市縣合併改制 劉揆:歷史文化重鎮考量中央社,2009年6月29日
  3. ^ 據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測量署編《中華民國分省地圖》,中華民國在大陸時期,己經有兩個省份擁有外飛地。第一是山東省,飛地是臨冠邱設治局,中間隔河北省清河縣威縣;第二是遼寧省,飛地是旅順市,中間隔直轄市大連市
  4. ^ 諸蕃志
  5. ^ 厦门日报,闽臺密不可分:臺湾省由来,2005-10-11
  6. ^ 6.0 6.1 張之傑等《20世紀臺灣全紀錄》,台北錦繡出版社,1991年。
  7. ^ 李錫璋. 臺灣省會所在地 省府:中興新村. 中央社. 2010-03-08 [2010-03-08] (中文). 
  8. ^ 靜浦北迴歸線界標 熱帶與亞熱帶的分界線. 花蓮縣政府. [2014年2月26日] (繁體中文).
  9. ^ 中央情報局. CLIMATE. 《世界概況》. [2014年2月23日] (英文).
  10. ^ 臺灣省政資料館網頁

書籍

地圖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