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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Mys 721tx/第1次: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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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721tx留言 | 贡献
第168行: 第168行:
:{{ping|Wong128hk}}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這裏的討論串,但我實在不能認為此處宣告無效的決定的原因合理。我希望行政員能考慮撤回相關決定,畢竟反對提早終止解任程序的用戶不在少數。{{ping2|AINH|A1Cafel|Gluo88|魔琴}}。[[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віки-віків</sub> 2023年9月26日 (二) 07:14 (UTC)
:{{ping|Wong128hk}}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這裏的討論串,但我實在不能認為此處宣告無效的決定的原因合理。我希望行政員能考慮撤回相關決定,畢竟反對提早終止解任程序的用戶不在少數。{{ping2|AINH|A1Cafel|Gluo88|魔琴}}。[[User:Sanmosa|San]][[User talk:Sanmosa|mo]][[Special:Contribs/Sanmosa|sa]] <sub>віки-віків</sub> 2023年9月26日 (二) 07:14 (UTC)
::J.Wong君多次表示解任案操之过急。我想,如果趁着解任案停摆的间隙,社群中抱有疑问的成员能与Mys君达成有效沟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好像目前联署的几位都没什么开话题的意愿XD)&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 <small>[&nbsp;[[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计划]]&nbsp;]</small> 2023年9月26日 (二) 07:30 (UTC)
::J.Wong君多次表示解任案操之过急。我想,如果趁着解任案停摆的间隙,社群中抱有疑问的成员能与Mys君达成有效沟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好像目前联署的几位都没什么开话题的意愿XD)&nbsp;——[[U:魔琴|<span style="color:#080;font-size:120%;font-family:cursive">魔琴</span>]] <small>[&nbsp;[[UT:魔琴|留言]] [[Special:Contribs/魔琴|贡献]] [[PJ:NEW23|新手2023计划]]&nbsp;]</small> 2023年9月26日 (二) 07:30 (UTC)
::::经历这次解任投票,即使行政员未另外要求,我也感觉到有必要与社群作更有效之沟通。这次解任投票造成社群撕裂,确实对我造成颇大的心理负担,我也确实应该为此而负责。
::::我理解过去的一些言论不符合社群部分成员的预期,行为永远比承诺更为重要。在过去的半年时间内,我已经尽量避免了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言辞。这部分大家有目共睹。解任投票提案人在宣称"列出近一年之不当行为"的同时挖出来年前的事件,更将我的言论与上下文剥离,实在令我错愕,我才不得不在答辩阶段投诉。今年禁制封禁中,我尽力依照过往社群共识行事,却被个别用户按个人观点批评我违反常识行事。该观点在当时未有共识,亦与过往共识相违背。此事令我有心无力。扰乱者既然已获相应处理,社群不再受扰乱者鼓动情绪。希望能与社群冷静讨论是次任投票中对我的指控。
::::在此抄送[[User:Mafalda4144]]。
:::-[[User:Mys 721tx|Mys_721tx]]([[User talk:Mys_721tx|留言]]) 2023年9月26日 (二) 07:42 (UTC)

2023年9月26日 (二) 07:42的版本

聯署前後討論

解任提案及討論違規

(?)異議:解任方針規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從提請人的理據中完全找不到能使這條成立的理由。(備註:藐視社群根本不叫溝通無效)--SunAfterRain 2023年9月20日 (三) 03:36 (UTC)[回复]

@SunAfterRain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解任投票通知。——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4:43 (UTC)[回复]
麻煩我沒 @ 你就不要回答我的問題,這樣顯得我們兩個都很白癡,很難看。--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5:56 (UTC)[回复]
有趣。我作爲提案人還不能回答您的疑問,那就請其他志願者回復您吧(也請各位尊重其意願,不用Ping太陽君)。——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6:10 (UTC)[回复]
我在這個過程中也沒有看到“溝通無效”,只看到“自説自話,沒有溝通”。--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6:40 (UTC)[回复]
有理,我想任何人都看得出來這過程中誰在“自説自話,沒有溝通”。——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6:44 (UTC)[回复]

(?)異議投票都還沒開始,提案人就開始在#反對區發表明顯屬於拉票的行為Special:Diff/79012958,包括意圖阻撓他人投反對票和邀請他人「革命」投支持。依RFDA方針,濫提、不符合假定善意、違反維基方針、禮儀、討論程序之解任提請,皆可經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取消或中止。在此以提案人嚴重違反人事任免程序的拉票(推銷立場)行為要求取消或中止本次解任投票。--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08:22 (UTC)[回复]

(+)支持路西法人之動議。--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8:31 (UTC)[回复]
若社群也認爲如此,意見便(▲)同上。若是沒有,請諸君莫要倒行逆施。——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8:41 (UTC)[回复]
「當然,我是想説縱然是沒有惡意,但這種有輿論引導性質的言論是不能被接受的;我也不能讀心,也不全然斷定他的行爲是「故意」的,但至少理解成失言是合理的。」—WMLO
「他說明了條目的問題,經過我的思考過後,我認為他說的非常合理也合乎站內的刪除方針,進而使我去提刪,你是不是也要當我是他人的真人傀儡?」—ASid
引述兩句來自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3年4月的話,我個人不帶立場,純粹給社群看看兩個觀點。--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08:48 (UTC)[回复]
說明一下:我那句留言是針對站外可能招來真人傀儡問題的質疑。——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9:26 (UTC)[回复]
我原本想安安靜靜的看著大家對話,結果過去的話語忽然的被引用了。
所以我想來提醒大家回去看過去那段討論時,要思考AC群組的性質、貼文的發文的用意在哪、發文的本質是什麼、發文者是否清楚中文維基百科的狀況及運作方式,思考完後在下判斷,僅此而已,我個人不帶任何立場,告退,謝謝大家閱讀完我這段留言。--~~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09:37 (UTC)[回复]
(+)支持路西法人閣下的動議。發起人將討論解讀為已經有共識,更不用說在客棧發起的討論疑似踩線:為表達個人觀點擾亂維基百科,且發起罷免明顯對人立場偏頗。--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9:22 (UTC)[回复]
補述,此解任根本就是維基百科:翻舊帳,毫無對事不對人精神,重申,若今天Mys 721tx管理員是短時間累犯同樣錯誤,那麼發起解任無話可說,也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和核心思想,但現在根本就是翻舊帳的行為,實在是無法接受。--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9:31 (UTC)[回复]
@Mafalda4144
説真的,有些話我重複過,如果別人不聽,我是無所謂的。但因爲您先前曾對此不當封禁發表協助意見,我出於對您的尊重與報還,還是決定再跟您解釋一下:
一、“发起人将讨论解读为已经有共识”,您似乎并未閲讀解任方針的原則,若是有一定用戶認知到管理員行爲不當,那麽便可以提出聯署。本來就不需要一致共識決定要不要發起。
二、“更不用说在客栈发起的讨论疑似踩线”,您如果是指的“翻舊賬”的話,那麽解任方針明確提及,可以使用近一年不當行爲之理據,公之於衆,交由社群評議。
三、針對“翻舊賬”本身,若有用戶一直拿別人以前的錯事説事,自然是不能接受。但是,管理員為社群重要之職務,如若用權不當——即您所謂“犯錯”的話,那麽,社群就必須參照過往案例,判定其符不符合正常認知。一口一個翻舊賬,一口一個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你知道那舊賬上面用血寫了多少用戶的名字麽?若不熟悉方針、原則,沒關係,我可以不厭其煩地一遍又一遍地解釋給您聼,維請您不要再説出此不負責任的話。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0:00 (UTC)[回复]
嗨@WMLO君,我說過,對事不對人,即使我時不時覺得管理員們都是大OO(說出來了XD),我也不會想要在這種時候把他們通通打包丟到海溝底。我很難過您這麼決定事情的走向,衝上來第一件事就是要來發表意見(誒)。先前其他前輩在您的討論頁留言時,說過希望您還能夠在這裡,我也一直是這樣的想法沒變,我喜歡您寫的條目和文字底氣。我提出疑問,是對事的立場,僅只表示這些可能對應到的方針指引為何。回到您被封禁的當下,Mys管理員處理的時候,針對的是當下的行為沒錯吧,冷靜來看,跟著方針指引沒有錯,即使當時的方針指引確實有點問題,但處理事情的是人,總有出現瑕疵的時候,Mys管理員也不只一次提到不反對解封,但自己親自解封不在他的處理原則我是這麼理解的,若是這樣,不能因此而責怪他,也不能因為他現在沒犯錯卻要好好的修理他。我在維基百科的這段時間,經歷過幾次非常非常傷心的時刻,回想來就是那個不如人意,我啊因為某些原因待在這裡,身為鐵道迷是一個原因,更多的是喜歡這裡,因為喜歡能夠讓那些傷心漸漸雲淡風輕,我想善良是一種選擇,如果有台階能下我一定三步併兩步用跳的。遇到破壞的時候我也想把他們都約到北車東三門好好談談,但您不是,但人生就這個奶油,或許您也能找到OO決定自己在這裡未來的定位,社群的寬大包容我體驗過,畢竟小時候莽撞行事我也常被提報到破壞,但都被放下或無視我不知道,但我很感謝。一直覺得您站在監督者和雞蛋站一起的位置是很大的勇氣,但若您不能在這裡繼續照顧條目,那也會是非常非常難過可惜的事。我說過,只有自己能決定事情的走向,破壞者決定自己要來搗蛋,我想要未來可以繼續在這裡顧車車,那您呢?除了那些真正的破壞者外,這裡沒有人真的可惡到這個地步的,憤怒會出現,但不要讓他替您做決定。--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12:11 (UTC)[回复]
@Mafalda4144:“我说过,只有自己能决定事情的走向,破坏者决定自己要来捣蛋,我想要未来可以继续在这里顾车车,那您呢?”所以我才決定順應天意,讓Mys 721tx至今爲他的所作所爲付出他應有的代價,否則他不會以這反常理的理由封禁我,讓我得了這個契機。多説無益。現在別説是您來勸我,就是耶穌基督親自來勸我,我都不可能阻止正在進行的,經過正當程序所形成的任免投票。反之,我如果如您所言,砸碎了牙齒吞進自己的肚子裏,對此一切默不作聲,對Mys 721tx施行沒有理智的“仁慈”,那就是對社群的殘忍。請您不要再説了。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2:26 (UTC)[回复]
不认为此行为属于拉票。WP:拉票首段写,“通知其他编者正在进行的讨论”;第二段说“向维基百科用户拉票,是指向其他维基百科使用者不适当地发送通知”。WMLO君只是在反对区发布观点,并未向任何人发送通知。虽然在反对区占位发布支持的观点并不合适,但不属于拉票范畴。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0日 (三) 09:54 (UTC)[回复]
以WMLO君自己近期很愛引用的WP:規則只是原則,討論區發送此類明顯符合拉票指引「禁止的行為」當中的「推銷立場」的訊息,不是變項通知所有有意投票的用戶,情事會比逐個發送通知有輕?這沒構成「不恰當發送通知」?所以以後人事任免的投票頁是不是都可以拉票,不受該指引管制了?學您們說一句,方針指引的執行理應依照常識,您們才說別人摳字眼遊戲規則,現在您們才來摳字眼?--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0:12 (UTC)[回复]
「通知所有有意投票的用戶」?看得到這段「拉票」言論的人不必被「通知」也都知道可以連署。方針的「拉票」不是指通知不知情討論的維基人嗎?--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10:20 (UTC)[回复]
拉票:向維基百科使用者拉票,是指向其他維基百科使用者不適當地發送通知,請求他們在維基社群正在進行的某項討論發表支持特定立場的意見。[…]拉票損害正常共識決策、共識建立的過程。一來這裏不是在說聯署,而是在說針對投票的用戶拉票;二來看到通知的用戶是否都還未投票?是否會「通知」到他們並可能使其改變立場?是否符合「請求他們在維基社群正在進行的某項討論發表支持特定立場的意見」,是否符合「損害正常共識決策、共識建立的過程」?以上都證明這裏原則上都符合「拉票」、「推銷立場」以達成「損害正常共識決策」的目的,是否向不知情的用戶發送有影響這個結果嗎?--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0:28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評論,因為其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已依據討論頁指引移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原因:違規拉票。--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2 (UTC)[回复]

該用戶認知自己行為是為影響投票,但仍在此發表該等拉票言論,顯然是為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表現,已悉數移除之。--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7 (UTC)[回复]
呵呵。——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0:51 (UTC)[回复]
即使Mys 721tx长年违反协作规则,也不是提案人在反对区做出过激发言的理由。--Lanwi1Talk 2023年9月20日 (三) 10:51 (UTC)[回复]
@Lanwi1:是的,閣下多次提醒過我的。爲了以免我受上方用戶的影響,我接下盡可能不會在此回應。——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0:54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过激会让事情更难解决。--Lanwi1Talk 2023年9月20日 (三) 11:15 (UTC)[回复]
en:WP:CAN說的是選擇性地通知,或是利用Spambot發送大量訊息算是拉票。而閣下所述應是方針中「推銷立場」一段中「偏頗的通知」,這個算作是拉票應是為了防止沒仔細看內容而盲目投票的人,但看到這番「拉票」言論的人想必都了解主軸了。此外閣下犯了邏輯謬誤。「拉票損害正常共識決策、共識建立的過程」不代表「損害正常共識決策、共識建立的過程」就是拉票。此外管理員解任的連署我認為不必有「共識」出現。--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10:52 (UTC)[回复]
不構成「拉票」就不構成擾亂解任投票?再說一遍,根本不是在說聯署,而是在說提案人在投票區所放置的不當留言,是影響投票而非影響聯署,跟聯署毫無關聯。--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1:08 (UTC)[回复]
這是不是拉票姑且不論,但很明顯這是純粹到不能再純粹的擾亂中的擾亂行為。--🎋🎍 2023年9月20日 (三) 14:56 (UTC)[回复]
諸位,我對於這位總是針對本人發表特定語句的竹君的出場毫不意外,不然我也不會在五個月前將其擺上永久自主隔離名單了[開玩笑的]。您接著説,抛開事實不談,難道WMLO的行爲就不是惡意擾亂嗎!——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6:18 (UTC)[回复]
Special:Diff/77936411Special:Diff/77936459,我建議您要麽好好遵守自主隔離運動的條款,要麽就趕緊退出。--🎋🎍 2023年9月21日 (四) 03:56 (UTC)[回复]

(!)意見 在下觉得,如提案人在投票区所放置留言被质疑和反对后,已经愿意隐去所放置留言,并不再放置留言, 应视为主观有善意解决分歧, 并有解决问题的行动。 该留言问题可视为解决了。--Gluo88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13:22 (UTC)[回复]

提案人顯然非常抗拒留言被刪除,甚至在不當拉票留言曾被移除下再次在本討論區重複有關行為,並試圖找管理員推翻指控,拉票問題顯然未曾解決。--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3:5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不,您大意了。爲了將此管理員解任投票的所謂“爭議”減到最小化,我本人決定( ✓ )同意您移除我的任何言論,我以主之名絕不反抗,絕不把您提報至管理員佈告板(但是,我不保證其他人不會這麽做)。至於管理員請求之類,他自有根據常理的處事辦法。讓我們看看會如何。——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3:57 (UTC)[回复]
(!)意見:括號內加粗那句話是否算是在通知其他人去提報?我看完這句留言後覺得我被暗示要去提報路西法人閣下,我認為我受到影響了。--PC 2023年9月21日 (四) 04:35 (UTC)[回复]
哎呀,您也被我拉票了是嗎[開玩笑的]。——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5:57 (UTC)[回复]
关于您提到的“拉票问题显然未曾解决。”,我同意上面几位不认为是“拉票”的意见。在下个人认为,留言问题可视为解决了。 看来我们有不同观点。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可以各自保留不同的观点。--Gluo88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14:06 (UTC)[回复]
现在提案人已被封禁,此投票是否要继续?--Lanwi1Talk 2023年9月22日 (五) 08:50 (UTC)[回复]
似乎沒有在任何地方看到提案人封禁就該提案就能取消的情況。就我個人看法而言,至少提案人提案當下仍為普通自動確認用戶應能繼續。--WiToTalk 2023年9月22日 (五) 16:33 (UTC)[回复]
我希望继续,至少我这个自动确认用户支持此解任案。--Lanwi1Talk 2023年9月22日 (五) 18:39 (UTC)[回复]

請求使用SecurePoll

我想問這解任案可否使用SecurePoll? 比照現在投票選管理員的方式投解任案是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讓人安心投票?(2021年的基金會行動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拉票行為,而現在有人指控發起議案的人在進行類似拉票的行為)--1233 T / C 2023年9月20日 (三) 19:20 (UTC)[回复]

@1233你也信了嗎?——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9:24 (UTC)[回复]
赞同1233的观点,见WP:VPP#问:RFDA该不该上安全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19:26 (UTC)[回复]
已觀察到已經有對於表達支持或反對的用戶發出疑似的嘲諷或試圖施加壓力或情緒勒索的多個可能案例,不論在站內還是群里。因此产生的争议甚至导致发生法律威胁的案例,必须使用SecurePoll以保护投票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19:30 (UTC)[回复]
不,只要是明眼人就看得出來是站外用戶一直在情勒社群。您二位講的太客氣了。——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19:35 (UTC)[回复]
与之无关,我认为的RFDA应该使用安全投票的理由和RFA使用安全投票一致。--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21日 (四) 02:44 (UTC)[回复]
(+)强烈支持使用安全投票。——Aggie Dewadipper ※ Beat Eagles2023年9月21日 (四) 04:36 (UTC)[回复]
个人认为有观点双方的问题,而不是单方面的问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1日 (四) 04:42 (UTC)[回复]
(+)支持SecurePoll。如果是站外用戶的問題那更該用SecurePoll了,畢盡簽名投票而不透過SecurePoll對投票的人應對之後的風險(不論站內還是站外)實在太大。附議桐生君的想法。--)dt 2023年9月21日 (四) 07:38 (UTC)[回复]
反对per Special:PermaLink/70934863#c-Lt2818-2022-03-19T13:42:00.000Z-Liuxinyu970226-2022-03-19T01:19:00.000Z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1日 (四) 05:40 (UTC)[回复]
如果是因為「參與解任投票的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表態負責」這點的話,那這個論點在反對RfA用SecurePoll上應同樣適用。--)dt 2023年9月21日 (四) 07:41 (UTC)[回复]
是这样,因此我也反对RfA长久使用SecurePoll。不过,RfA和RfDA还是有区别的。RfA可能更多看的是印象,个人评价,这个众口难调,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然而RfDA看的更是证据和论证,每一票都需要理由,每个理由也会被记在投票页上,受到社群监督。

公开投票下,此类集体行动藏不住,谁重人情而眛事实,清清楚楚。

我不敢保证本站不会再出现类似的团体投票行动,也不知道不受监督的不信任票有什么危害。所以我反对。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1日 (四) 11:26 (UTC)[回复]
(+)支持使用安全投票。--PC 2023年9月21日 (四) 07:39 (UTC)[回复]
(-)傾向反對:在附帶投票中光明正大的指出當事人的過錯,要大過自由意志受威脅之情況。自2021年那個非法組織取締后,本站受站外用戶威脅已經降到最低。而且我多少還相信,他們比起前者多少還具備點良心。——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7:49 (UTC)[回复]
希望不要只是又一個「演演戲而不正式實施」的討論,因為技術上都能做到的東西(安全投票),現在居然要騙人說做不到、不想做?沒人會信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08:32 (UTC)[回复]
个人(+)强烈支持。另请WMLO注意,WMC不是非法组织也没有被取缔,OA2021针对个人而非组织。另外,如果“威胁已降到最低”,RFA也应弃用安全投票,但这是不应该的。--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21日 (四) 09:19 (UTC)[回复]
@Hehua:請您注意,我在這裏説的“法”即“法益”。如果您認知到“社群可存在之組織”,至少是不能用於傷害他人的話,那麽WMC就完全符合“非法組織”的定義。因爲她顯然侵害了社群的法益。至於取締與否。你們覺得呢?對於一個名義上沒有消失,但實質上已經不被認可的組織,我是用“取締”一詞形容的。至於RFA使用安全投票,請注意讓一個人上位,比拉一個人下來要容易多了。——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1:36 (UTC)[回复]
《現代漢語詞典》:【非法】不合法的。【合法】符合法律規定。《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非法】違法、不合法。【違法】不守法,違背法律的規定。【守法】遵守法律、法規。【合法】合乎法令規定;合乎文章的理法。查不到“法益”一詞。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1日 (四) 11:43 (UTC)[回复]
好吧😌,您還是一如既往地提醒我可能存在的不謹慎。如果有異議,我可以改用“非法益組織”或“侵害法益的組織”。——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1:49 (UTC)[回复]
既然社群已經修訂《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以使用安全投票表決人士任用。那就應該理解為社群欲將安全投票套用到管理人員任免上,不應該僅僅因為未能及時修訂《管理員離任方針》,而在未經討論出共識情況或討論未完結下作出相悖安排,除非社群有明確共識Opt-out。作為行政員,個人認為社群必須在開始表決前就是否Opt-out達成明確而清晰之共識。
副知其他行政員: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
以上。--J.Wong 2023年9月22日 (五) 00:46 (UTC)[回复]
@Wong128hk所以是否應理解為在社群對此達成共識以前暫時不進入投票期?又答辯期不包含投票,所以應該會繼續進行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01:45 (UTC)[回复]
是。--J.Wong 2023年9月22日 (五) 02:13 (UTC)[回复]
同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2日 (五) 06:29 (UTC)[回复]
認同解任投票也採取安全投票。—AT 2023年9月22日 (五) 10:07 (UTC)[回复]
今年修订时提出修订的User:Yining_Chen君说的都是“选举方针”“选举中应当使用”。所謂“選舉”,自然不包括罷免(因此说的不是“任免”)。且當初討論時,有人提出了关于RfDA的问题,参与讨论的用户也没有提出SPoll的修订囊括RfDA。因此我认为社群未有在“RfDA使用SecurePoll”上有明确共识,并非是未即使修订《离任方针》的问题。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2日 (五) 07:26 (UTC)[回复]
(?)疑問 2022年提出的“管理员解任投票是否也应该启用安全投票?”是否有共识--Gluo88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01:09 (UTC)[回复]
該討論難言有共識吧。--J.Wong 2023年9月22日 (五) 02:14 (UTC)[回复]
(+)支持使用安全投票進行後續,保障參與投票者。--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03:20 (UTC)[回复]

后续流程

社群应先确定本次投票是否使用安全投票:

  • 如果本次投票使用安全投票,则:
    • 一、修订RFDA方针后进行投票;或
    • 二、临时使用上一次RFA模式进行。
  • 如果本次投票不使用安全投票,再另外同时进行RFDA方针的修订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2日 (五) 10:45 (UTC)[回复]

建議各位移步互助客棧相關話題,以避免討論分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11:14 (UTC)[回复]
支持使用安全投票并临时采用RFA模式进行,同时修订RFDA方针,问题在于这可能导致RFA预提名的延期。--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22日 (五) 11:15 (UTC)[回复]
冒昧問問,所以目前的狀況是要持續進行嗎?我以為就中止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11:26 (UTC)[回复]
若解任投票未按程序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正式中止,那就只是暫停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11:33 (UTC)[回复]
感謝說明,了解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13:13 (UTC)[回复]

就解任投票程序不當、違反討論程序等問題的終止投票動議

基於提案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已因遊戲維基規則問題已獲封鎖,並因跨維基的騷擾行為(包括於本站)而被監管員全域鎖定,及上方討論所提及的多項程序及討論違規問題。既提案人行為已被監管員及多於一名管理員判定為擾亂,我認為有必要在任何程序繼續前審視本次RfDA是否符合規定。依WP:RFDA濫提、不符合假定善意、違反維基方針、禮儀、討論程序之解任提請,皆可經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取消或中止。提案人從頭無意與被提解任的管理員溝通,溝通無效並非被提解任的管理員不願溝通,而是提案人根本沒打算聽,顯然已不符合「溝通無效」的先要條件;提案人再以多種嚴重擾亂行為擾亂RfDA正常流程,更有部分用戶替他的擾亂行為辯解,顯然擾亂本次RfDA的整體程序。上方已有SunAfterRainMafalda4144Quinnie.wong註:未符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支持,謹此正式提案請求非當時管理員或行政員終止本次RfDA,交由社群以冷靜、文明和就事論事重新討論該管理員的近期行為,並一併處理擾亂本次RfDA及近期討論的用戶(如此案)。--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5:20 (UTC)[回复]

通知联署提起解任投票的用户:@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Lanwi1Longway22Gluo88Hoben7599Sean0115SickManWP。--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3日 (六) 05:39 (UTC)[回复]
您ping一個全域鎖定用戶幹嘛(囧--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5:59 (UTC)[回复]
(+)支持中止投票,打從一開始就是不文明行為的提案,且發起人的言行明顯只為傳達個人不滿。懇請社群重新審視此任免的合理性。--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5:42 (UTC)[回复]
WP:RfDA: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这里说的是申请,而不是“不信任动议”。(不过其实事实上是解任申请,也发了RfDA通知和联署通知,呃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要搞一套东西。)我觉得,流程可以认为是违规。我们可以暂且认为本次Mys的答辩为RfDA的回应。如果剩下的联署方仍然Mys君沟通无效,应重新连署,另案处理。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3日 (六) 05:51 (UTC)撤回发言。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3日 (六) 10:01 (UTC)[回复]
(+)支持中止投票:因個人曾經於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使用頁面進行勸導,發現他事後有透過站內發送郵件的功能發送郵件給本人,由於恰好他也於客棧發起對於某管理員的臨時動議投票,基於該用戶先前於站內有不適當的拉票行為遭到制止,覺得事涉重大,該用戶所留言的信件內容如下,不知此等是否在做不適當的遊說行為,尚請各位注意:
內容一:寄件時間:0708
內容二:寄件時間:0704
--
本电子邮件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通过Wikipedia的“邮件联系”功能发送给薏仁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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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滋事重大,不確定該用戶是否會透過相關站內寄件功能做此相關遊說,故,相關內容予以回報此處,尚請各位留意,謝謝。--薏仁將🍀 2023年9月23日 (六) 06:10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Hoben7599)移除。2023年9月23日 (六) 11:17 (UTC)[回复]
我认为提案人对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以及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2年12月#有關管理員Mys_721tx的建議相关指控没问题,从被解任者的答辩来看,被解任者沟通能力仍有问题。--Lanwi1Talk 2023年9月23日 (六) 06:40 (UTC)[回复]
您回應的根本不是本章節的動議,我們在說程序違規,您在說指控沒問題。您自己答非所問的時候如何能說出被解任者溝通有問題?--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6:45 (UTC)[回复]
被解任者没有认识到即使对方有问题也不要使用像“阁下愿意表演对维基百科运作的无知请自便”这种侮辱性发言,这种发言对谁都没好处。若有理由中止投票,就是由于提案人已被全域封禁,难以保证此次投票的合理性。--Lanwi1Talk 2023年9月23日 (六) 06:57 (UTC)[回复]
如果指提案程序轻率,需要其他联署人重开一轮沟通和联署?但已有多人联署的情况下是否必要。@SickManWP您不反对终止本次,能否明确是否继续联署。--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6:59 (UTC)[回复]
本人將繼續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9月23日 (六) 07:06 (UTC)[回复]
我也继续联署,我对被解任者的态度实在是看不下去。--Lanwi1Talk 2023年9月23日 (六) 08:20 (UTC)[回复]
  • (-)反对:七票聯署票已達亦已開案,且聯署亦的而且確為48小時後才開始。我並不同意解任無效之說,提案人本身行為,不論禮儀假定善意與否亦非彈劾應否成立要件。注意我不是為本次彈劾背書,而是我不希望開啟行政員因選舉過程無關因素而中斷已立案的投票之先例-某人 2023年9月23日 (六) 06:54 (UTC)[回复]
    回到一開始的疑問,在討論區發起的討論,並沒有明確共識,沒有人很肯定提出支持或反對,發起人就逕自開始程序,這樣是正確的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7:19 (UTC)[回复]
    @Mafalda4144君,可是連同發起人不是有達到連署門檻才臨時動議嗎?怎麼忽然說沒有明確共識?此話怎麼說呢?--薏仁將🍀 2023年9月23日 (六) 07:55 (UTC)[回复]
    我是指最早,提案人在客棧發起的,48小時以前,也就是此討論最最上面,路西法人閣下和太陽閣下說的,不是收集7票的。--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9:26 (UTC)[回复]
    聯署就是證明社群至少有一定人數支持彈劾的程序。從來沒有要求啟動這個程序本身必須有共識,不然誰也不用彈劾了--某人 2023年9月23日 (六) 08:07 (UTC)[回复]
  • 我的想法是,社群如果確定要讓解任繼續下去,那就讓解任程序繼續,至於是否要解任Mys 721tx君,投票完自會有結果出來,如果社群認為要解任Mys 721tx同志了,那麼支持解任的票數自然會超過50%以上,反之亦然,不需要特別因為提案人事件而終止解任,當然如果社群認為說要終止解任程序,我也沒辦法說什麼。~~Sid~~ 2023年9月23日 (六) 08:49 (UTC)[回复]
请行政员决定,但现情况联署已通过,应当可以继续投票,(▲)同上--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23日 (六) 09:38 (UTC)[回复]
既然程序都走過了那麼直接中斷未免太詭異,雖然提案者WMLO被封了不代表他提出的理據就不合理。--Sean0115 2023年9月23日 (六) 10:19 (UTC)[回复]
(!)意見,若是繼續,提議延後到管理員選舉完畢,且還有安全投票的程序。另外這樣是否要研議關於臨時狀況的中止投票呢?這部分似乎有點模糊,比如連署票裡若有人被封禁了,他的票算數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10:27 (UTC)[回复]
就算WMLO的票不算,以2天7票的速率來說我認為肯定會有其他用戶來連署的。--Sean0115 2023年9月23日 (六) 10:51 (UTC)[回复]

  • 明白且理解其餘聯署人或者其他諸位用戶對該管理員操守或行為有所爭議。
  • 不過,《管理員離任方針》確有規定,一、解任投票應為最後手段;二、應該只在溝通無效後才可發起解任投票;而在今次整個程序之中,都未能完全符合前列兩點。
  • 雖然不應該照本宣科,但如果完全跳過溝通程序及上列方針,直接快進,則未見有益於維基百科,亦不利社群將來有效管治本站。
  • 綜上,作為非當事行政員,現依據《管理員離任方針》終止本次解任程序,並促請社群及當事管理員立即開展溝通程序,妥善解決相關爭議。如有需要,作出有效改善。
  • 副知其他行政員: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
  • 以上。--J.Wong 2023年9月23日 (六) 12:05 (UTC)[回复]
    因有感將來此案將被引用作為先例,先旨聲明for the record我不同意應強行中止已獲足夠票數開啟的解任投票,亦不同意在不信任動議提出後48小時內無回應得解讀為「未能符合溝通無效」。不過我無精力亦無興趣嘗試推翻已經全案定讞的決定--某人 2023年9月23日 (六) 22:44 (UTC)[回复]
    雖然本人不完全認同上述理據,但尊重行政員的決定。--A1Cafel留言2023年9月24日 (日) 06:28 (UTC)[回复]
    在下认同AINH的观点, 不同意在不信任動議提出後48小時內無回應得解讀為「未能符合溝通無效」。 但在下也无精力亦无兴趣尝试推翻已经全案定谳的决定。--Gluo88留言2023年9月25日 (一) 00:10 (UTC)[回复]
    大致同上述诸位。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5日 (一) 02:33 (UTC)[回复]
    我不认同关闭此次投票的原因是被提出解任的管理员对包括提案人在内的一些用户有强烈的轻蔑态度,但支持以“由于提案人已被全域封禁,难以保证此次投票的合理性”为由关闭。--Lanwi1Talk 2023年9月25日 (一) 03:39 (UTC)[回复]
    認同Lanwī1閣下說的,確實社群普遍對Mys管理員有差不多的感覺吧,回應少少不大搭話,很容易有權威的形象。啊不過說來也不是只有Mys管理員是這路線的對不對啊(地圖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脾氣,J.Wong閣下也說了要和當事管理員溝通,達到目的拍拍屁股走人這樣不可以,那就冒昧繼續來表達一點感想。我不覺得現狀是沒有辦法改變的,我先前一直勸提案人的「一念之間,只有自己能決定事情的走向」,提案人的行動也是面鏡子是警訊,有句話說「每個人都是自己的轉生」,這看來有點恐怖,但人是這麼複雜的生物,可以創造出聖家堂,也能毀滅一個國家,提案人提前獲得解封了,但他後續的行動卻超乎想像。時間的河將每個人帶到現在的位置,未來的自己取決於現在的每個行動。要怎麼調整步調,就看自己了。
    於是乎想知道@Mys 721tx閣下,不曉得想不想回應一些,在這邊大家的一些小疑惑呢?就當聊聊天這樣。--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5日 (一) 18:24 (UTC)[回复]
  • 不知道其他行政員有什麼意見呢? Ghren🐦🕖 2023年9月25日 (一) 11:55 (UTC)[回复]
    明白理解諸位對何謂「溝通無效」有着不同見解。不如趁此機會,整理一些例子出來,好讓該管理員可以更好地理解及回應諸位疑慮。--J.Wong 2023年9月26日 (二) 07:10 (UTC)[回复]
    至少(48小時內)無回應肯定不可能不當成「溝通無效」,因為有效的溝通必然是雙向的,當事人完全不回應就相當於對方單方面喊話了,還是說單方面喊話也屬於「有效的溝通」而我不知道?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6日 (二) 07:20 (UTC)[回复]
    (▲)同上--某人 2023年9月26日 (二) 07:41 (UTC)[回复]
@Wong128hk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這裏的討論串,但我實在不能認為此處宣告無效的決定的原因合理。我希望行政員能考慮撤回相關決定,畢竟反對提早終止解任程序的用戶不在少數。@AINHA1CafelGluo88魔琴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6日 (二) 07:14 (UTC)[回复]
J.Wong君多次表示解任案操之过急。我想,如果趁着解任案停摆的间隙,社群中抱有疑问的成员能与Mys君达成有效沟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好像目前联署的几位都没什么开话题的意愿XD)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6日 (二) 07:30 (UTC)[回复]
经历这次解任投票,即使行政员未另外要求,我也感觉到有必要与社群作更有效之沟通。这次解任投票造成社群撕裂,确实对我造成颇大的心理负担,我也确实应该为此而负责。
我理解过去的一些言论不符合社群部分成员的预期,行为永远比承诺更为重要。在过去的半年时间内,我已经尽量避免了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言辞。这部分大家有目共睹。解任投票提案人在宣称"列出近一年之不当行为"的同时挖出来年前的事件,更将我的言论与上下文剥离,实在令我错愕,我才不得不在答辩阶段投诉。今年禁制封禁中,我尽力依照过往社群共识行事,却被个别用户按个人观点批评我违反常识行事。该观点在当时未有共识,亦与过往共识相违背。此事令我有心无力。扰乱者既然已获相应处理,社群不再受扰乱者鼓动情绪。希望能与社群冷静讨论是次任投票中对我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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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26日 (二) 07: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