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員涉包庇賭博業者 還合夥經營賭場遭羈押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羅姓警員涉嫌包庇線上賭博,且還與柳姓男子合夥經營賭場,檢警昨天搜索並帶回羅男、柳男2人,柳男坦承、羅男否認通報包庇,檢方今天聲押禁見獲准。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發布新聞稿指出,轄區派出所28歲羅姓警員(警專34期)涉嫌自民國110年9月起,與好友柳姓男子合夥開設實體德州撲克賭場,供不特定賭客賭博,從中謀取不法暴利,期間羅員並曾洩露職務上所知悉的警方掃蕩賭博專案時間等訊息,使得合夥人柳男得以規避警方查緝。

警方主動察覺羅員異狀後,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經蒐證多時,認羅員及柳男涉有賭博、洩密重嫌,嘉檢昨天指揮警方執行搜索,扣得相關事證,並傳喚羅員、業者柳男到案。羅員、柳男坦承賭博犯行,但羅員否認包庇業者的指控。

嘉義地檢署表示,經檢方複訊問後,認為羅員、柳男涉賭博、重利等罪嫌,諭令柳男依新台幣3萬元交保,羅員涉公務員洩密、包庇賭博、重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今天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警方指出,羅員遭聲押禁見獲准,第一分局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將羅員停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檢警表示,柳男在北園街一處倉庫經營德州撲克賭場,後續也投入線上賭博經營,羅員曾前往倉庫賭博,後來羅員找柳男合夥經營賭場,互相找賭客賭博,彼此抽取賭場佣金。

檢警指出,昨天搜索所扣到帳戶金流有170多萬元,且還原羅員所刪除的訊息,大都是與柳男需要交付賭場抽佣現金訊息,但羅員辯稱是雙方借款,不是不法所得。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