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行為準則


供應商行為準則/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


愛普生相信為了達成經營理念中聲明的目標,各供應商必須了解管理哲學,並遵守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

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現稱為供應商行為準則)於 2005年制定,向供應商說明愛普生的採購政策和規定。2008年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中,新增了愛普生供應商行為準則這項附錄。愛普生行為準則是以電子行業公民聯盟 (EICC) 制定的行為準則為主,EICC 現稱為責任商業聯盟 (RBA)。

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反映國際標準,目的是協助確保我們的供應商成為合作夥伴時,達成品質、成本及交付 (QCD) 義務,在人權、勞工、環安衛、倫理、交易控管和安全、資訊安全等領域持續遵守規定。本行為準則內容會定期修訂,跟最新的 RBA 行為準則保持一致。

這份行為準則已實施超過 18 年,過去以來,我們要求所有供應商遵守規定,並要求我們主要的生產材料直接供應商簽署正式合約。

身為 RBA 的成員,愛普生正努力提升整個供應鏈的 CSR。

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動準則》(Ver 8.0)
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動準則》(Ver 7.01)


供應商行為準則中的規定


供應商行為準則是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的一部分。以 RBA 行為準則為基準,制定了在勞工、環安衛、倫理和管理系統等領域的供應鏈規定。

RBA 規定需遵守當地法律,若 RBA 規定和標準比當地法律更嚴格,則需遵守 RBA 規定。無論供應商所屬國家/地區的法規標準以及勞動措施,遵守理念能確保各項行為符合高度控管要求。

責任商業聯盟

A. 勞工(人權) B. 衛生安全
A1 自由選擇就業(例如禁止強迫勞動)
 
A2 年輕勞工(禁止童工)
 
A3 工時(最高工時、自願加班)
 
A4 工資與福利
 
A5 反歧視/反騷擾
 
A6 自由結社
 
B1 職業安全
 
B2 應急準備
 
B3 工傷和職業病
 
B4 工業衛生
 
B5 體力勞動工作
 
B6 機器防護
 
B7 公共衛生和食宿
 
B8 健康與安全溝通
C. 環境 D. 倫理
C1 環境許可和報告
 
C2 汙染防治和節約資源
 
C3 有害物質
 
C4 固體廢物
 
C5 廢氣排放
 
C6 材料限制
 
C7 水資源管理
 
C8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D1 誠信經營
 
D2 無不正當收益
 
D3 資訊公開
 
D4 智慧財產權
 
D5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
 
D6 身分保護及防止報復
 
D7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
 
D8 隱私權
E. 管理體系
E1 公司承諾
 
E2 管理職責與責任
 
E3 法律和客戶要求
 
E4 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E5 改進目標
 
E6 培訓
 
E7 溝通
 
E8 員工意見、參與和申訴
 
E9 審核與評估
 
E10 糾正措施
 
E11 文檔和記錄
 
E12 供應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