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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城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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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同性結合關係法律的現狀
  同性婚姻
  只承認外國或外州的同性婚姻
  承認其他形式的同性伴侶關係

墨西哥城同性婚姻於2009年12月21日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及允許同性婚姻配偶領養孩子,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市議會以39票贊成、20票反對。2010年3月4日,同性婚姻法案正式生效[1],墨西哥城成為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拉美城市。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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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西班牙文) Mónica Archundia. La primera unión gay, para marzo. El Universal. 5 January 2010 [5 January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