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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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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西井镇后寨村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940年
编号1-2
认定时间1965年5月24日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全称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坚持敌后抗战三周年纪念塔”,建于1940年9月18日。塔高6.3米,为五面锥型,顶尖状。起初塔建在后寨村茶壶山下,后来由于水土流失,塔基不稳,遂移塔至今址[1]。1965年5月24日,抗日三周年纪念塔成为调整后的山西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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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塔正面的碑文是“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八路军)坚持敌后抗战三周年纪念塔”。另外四面中的三面是黎城县长马坚之、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薄一波李一清和冀太联办主任杨秀峰戒伍胜的题词[2] ,第四面的碑文如下:

抗战3年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处境艰苦却英勇善战,一举歼寇于平型关,再焚敌机于阳明堡,激发起全民抗战之信心。3年来牵制华北敌兵达二分之一,战斗1万余次,毙伤敌寇20余万人。创建了晋察冀晋冀鲁豫等10余处敌后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已成为抗战必胜、建国必战的决定力量,是伟大中华民族的保卫者与自由幸福新中国的创造者,而汉奸派当永远不齿于人类的历史。晋冀豫区的1200万群众,怀着对劳苦功高之领袖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总副司令及英勇善战的全体将士的无限敬意,故以建塔于太行之巅,予以纪念。[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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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山西省文物局. [201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2.0 2.1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黄河新闻网. [2012-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