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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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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熾福(?—?),嶧安,又字逸辰蘧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書法家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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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元年(1821年)辛巳恩科鄉試舉人[1]道光九年(1829年)己丑科第二甲第五十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道光十二年(1832年)四月散館,以知縣即用[2]。後授廣西義寧縣知縣道光十八年(1838年)署理賓州知州[3]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改署龍勝廳通判[4]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七月,廣西巡撫鄭祖琛上奏參劾所屬交代虧短正雜銀兩知州知縣:「奏為特參州縣交代虧短正雜銀兩,請旨革職查抄分別拿提家屬丁書嚴訊。……署賓州知州向培芳具稟接收交代,前署州金熾福虧短庫項銀二千六百八十兩零,又據義寧縣知縣周誠之具稟前任知縣金熾福虧短兵米……經該管查明揭報,由兩司同請奏參……今該員鄭鎔、金熾福,各虧短正雜各款銀兩為數甚鉅……相應請旨將前任賓州丁憂知州鄭鎔即行革職拏問,一面嚴提該員金熾福家屬訊究。」戶部刑部奉旨:「所奏虧短正雜銀款之前任廣西賓州知州鄭鎔著革職拿問,已故義寧縣知縣署賓州知州金熾福著嚴提該家屬,一併交該撫提同各該員任內經手倉庫丁胥人等及交代卷案嚴訊確情按律定擬具奏,各該員寓所資財什物並原籍資產著一併查封備抵。該部知道,欽此。」[5]書法逸少為宗。[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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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緒《杭州府志》卷一百十三·選舉七·葉八
  2. ^ 《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二百十
  3. ^ 《賓州志》卷十五·職官·葉三十
  4. ^ 道光《龍勝廳志》職官·葉十七
  5.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145976號、157708號
  6. ^ 李放、葉眉《皇清書史》卷二十二,引丁申、丁丙《國朝杭郡詩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