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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Flamelai/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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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韋禎(1980年~),男性,國立臺北大學統計系、自從十八歲至台北求學後,就一直滯留於台北,成為馬英九市長的市民,對於馬英九的施政,感受格外強烈,因此成為忠貞的「馬迷」。個人並開有部落格,是網路知名的「愛」馬人士。[1]2008年加入自由時報擔任記者,但報導手法與言行引來同行爭議。

2009年9月5日,2010年五都選舉民主進步黨台北市議員初選參選人陳泰源在其yam蕃薯藤部落格撰文,描述早期他對曾韋禎的認識:民主進步黨天王游錫堃擔任黨主席時,認為中央黨部應該要有一個專門栽培年輕人的平台,而且不能讓此平台有像天王謝長廷新文化學生工作隊新潮流系那樣「自己栽培、自己用」的小格局經營心態,於是在中央黨部成立「青年委員會」並催生類似子黨的台灣青年民主聯盟(TYDU);曾韋禎報考民進黨青年委員社會組,結果落榜並成為備取第一名。

自由時報對其行為相當支持,並支持不會將其解僱,2018年曾韋禎自行離職。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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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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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3月3日,曾韋禎撰文批評筆名魚夫的林奎佑「謝長廷頭號打手」、「不要臉的貨色」、「利用媒體的力量,來攻擊、抹黑賴清德」、「人家不買他的帳,他就要無所不用其極地詆毀、中傷對方,這種行徑跟流氓、混混有啥兩樣」;林奎佑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告訴,控告曾韋禎「加重毀謗罪」。2010年7月16日,林奎佑反控該文:「通篇以『無恥』、『人前手牽手、人後下毒手』、『謝系打手』、『流氓』、『混混』等辱罵本人,而且還把玉山(台灣玉山網路電視台)山友也一併罵進去。這篇文章,是為賴清德叫屈的;所有所謂的『事實』完全是曾韋禎東湊西併、再加以捏造,用來達到羞辱我的目的。」2010年12月10日,台北地檢署裁定該案不起訴(99年度偵字第20022號)。
  • 2011年4月21日,林奎佑撰文宣布改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告訴,向曾韋禎求償。2011年11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林奎佑敗訴(100年訴字第2891號判決);林奎佑不服判決,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2012年7月1日,曾韋禎在其批評林奎佑的文章上方加註道歉啟事,向林奎佑道歉。2012年7月4日,林奎佑宣稱他向台灣高等法院上訴的結果是勝訴,曾韋禎則宣稱他只是與林奎佑達成調解協議:「為息事寧人,加上法官許紋華好言相勸,所以我就接受調解,最後達成調解協議;我就幾個稍嫌激烈的用詞,因此對魚夫產生困擾的部分,提出道歉,並刊登道歉啟事;這是為了我的用字遣詞致歉,而非對於我所批判的內容道歉,這是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基本人權,無法被剝奪的。對於魚夫扭曲事實、將雙方各退一步所達成調解協議逕自解讀為勝訴,本人深感遺憾與不解。」

其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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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3月14日,藝術家謝東霖作品被電視台在無許可情況下使用。曾韋禎在該電視台相關頁面回應謝東霖稱「這很OK」,並嗆他「法律不要亂念一通」。謝東霖應曾韋禎回應向電視台提告,最後庭外和解向謝東霖賠償[2]
  • 2014月3月25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稿,進出議場請出示記者證以便辨識、學生與現場媒體記者相互尊重、場內學生挑釁記者情事「純屬誤傳」,及呼籲學生冷靜、媒體自律。但遭到台灣大部份媒體不滿,紛紛以「本人一切在外採訪行為,受某某公司約束,未授權『臺灣記者協會』代表本人,因此本人不會配合記協與任何團體簽訂之協約」在相關文章打卡回應,但曾韋禎稱是「新聞自由」,並與其他記者回罵。
  • 2015年2月25日,曾韋禎引用批踢踢實業坊的一篇文章,指中國國民黨中國電視公司新聞部政論節目網路酸辣湯》合作。中視新聞部抨擊曾韋禎「無中生有」,並要求曾韋禎道歉[3];但《自由時報》與曾韋禎未曾道歉。
  • 2015年11月馬習會前夕,風傳媒記者林瑋豐一則談論馬習會的文章中,曾韋禎留言嘲諷揚言抗議馬習會的群眾「如果這些人拿鐵鍊把自己綁起來,再淋汽油自焚,若能燒死二三十人,馬英九一定會取消馬習會」,引發網友批評[4]
  • 2015年11月22日,國民黨舉辦黨慶大會期間,中天電視新聞部一名郭姓攝影記者被立委張慶忠的兒子毆打,曾韋禎留言指「中天在國民黨場子被打就是爽」、「真是比狗還不如」等說話。後來郭姓記者向曾韋禎提告[5]。開庭時,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要求曾韋禎提出證據證明其所謂國民黨是中天電視的「主子」,譬如資金往來或是關係密切的證據;但曾韋禎辯稱「大家都知道」國民黨是中天電視的主子,並沒有提出相關資料。2016年9月5日,士林地檢署表示,單憑一段影片無法證明中天電視與國民黨關係密切,故認定曾韋禎所言並非事實,況且內容已損及中天電視的媒體信譽,「比狗還不如」一語將郭姓攝影記者比做畜生,已經明顯觸法,故依《中華民國刑法》妨害名譽罪將曾韋禎提起公訴[6]
  • 2016年4月18日,《聯合報》刊登的蘇位榮的特稿《政壇最後一戰 網友喊「雪神」》,曾韋禎隨即在臉書發文批評「這個噁心到捧羅瑩雪為『雪神』的第二大黨報社會記者蘇位榮,就是當年力挺黃世銘的打手之一!雪神?雪特比較像啦!記者當成這樣,還不如去當一條狗!」、「那位雪特、雪神分不清的蘇位榮,又寫一篇特稿不像特稿、報導不像報導的雪特文,大捧羅瑩雪都自己提行李,讚她個性擇善固執、遇事堅持事理、直來直往很溫暖。噁心,無恥至極!」蘇位榮認為曾韋禎使用的「狗、雪特文」等詞語罵她,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蘇提告,台北地方法院2017/7/12日審結,法官認定曾臉書罵人的言論,侵害人格權,依公然侮辱罪判曾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
  • 2016年9月28日,臺北市因颱風梅姬侵襲,該天全日停班停課。曾韋禎指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沒有讓其助理放颱風假,讓助理前往立法院工作,是「最打臉的作秀立委」。黃國昌則在臉書回應,只有他來上班,同仁只是來拿東西[7]。曾韋禎後來拒絕接受其他媒體查證[8]
  • 2016年10月6日,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林淑芬在審議「一例一休」法案時,只簽到出席,其後隨即離開;曾韋禎隨即在Facebook頁面批評林淑芬「雙面人」,在文章上公開林淑芬兩名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其後在林淑芬抗議下,曾韋禎把文章的兩名子女名字隱藏;隨後曾韋禎向林淑芬道歉[9]。2016年10月7日,《自由時報》電子報版首頁右側發布聲明稿譴責曾韋禎,「對其個人行為,本報編輯部向林淑芬委員鄭重致歉」;曾韋禎的直屬長官、《自由時報》國會組召集人邱燕玲在Facebook頁面說,在報社要求下,曾韋禎已道歉,但她無法確定曾韋禎是否已記取教訓,她提醒曾韋禎「如果你不覺得這是錯的,我也真心認為你並不適合、也不夠格擔任記者」[10]國立政治大學教授徐世榮在Facebook頁面宣布已經取消訂閱《自由時報》,但「請《自由時報》不要再送報紙給我了,因為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一份完全缺乏專業倫理道德的報紙」[11]
  • 2017年2月4日,曾韋禎在社交網站Facebook表示,稱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希望能力一向非常出色,我也很欣賞的林美珠新任勞動部長,可以像當年的柴契爾夫人一樣,妥善「調理」惡質的工會勢力,讓台灣好好地回到拚經濟的正軌。」此話引起了爭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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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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