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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三大原因 重症名醫陳志金:請不要再說「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重症醫師陳志金今(12)天表示,請不要再說「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CPR(心肺復甦術,包含壓胸和電擊),其實是「讓病人自然的走」(AND, allow natural death),並不是「放棄」治療!

陳志金醫師說,心跳停止已是治療無效,不是放棄治療。圖為醫院急診室示意圖。(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陳志金醫師說,心跳停止已是治療無效,不是放棄治療。圖為醫院急診室示意圖。(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陳志金醫師直言,媒體都這樣下標題:「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XX資深藝人恐『放棄急救』」;他建議換以下的說法:「XX資深藝人家屬選擇不急救,讓他/她好走」、「醫療團隊盡力了,家屬選擇不再讓他/她痛苦」、「感謝醫療團隊搶救,家屬選擇安寧善終」。

陳志金醫師強調,這樣說,並不是在咬文嚼字,而是:
1. 比較符合臨床實際情況
2. 是站在關懷家屬的立場,減少對他們的傷害,及協助他們放下
3. 同時也提供醫療團隊一個病情說明的方式、決策的思考,讓醫療人員也學習放下

陳志金醫師進一步說明,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CPR(心肺復甦術,包含壓胸和電擊),其實是「讓病人自然的走」(AND, allow natural death),並不是「放棄治療」!

把DNR(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CPR)」翻譯成「放棄急救」,也是長久以來必須更正的問題);陳志金醫師也列出:
臨床實況:心跳停止已是治療無效,不是放棄治療!心跳停止,已經是「死亡」,在這個時候選擇不CPR,並不是放棄治療!而是不再阻止死亡的自然發生。

是選擇不做「額外增加病人痛苦」而「沒有什麼助益」的治療(CPR),不是放棄!是選擇不讓心愛的人,再受折騰,承受壓斷肋骨、七孔出血、電焦皮肉之苦!是選擇讓病人好走!

家屬:使用「放棄」這個字眼,是會增加家屬的心理負擔、增加「內疚」與「自責」。但是,在「已經死亡」(心跳停止),選擇不再增力親人的受苦、選擇讓親人好走,是有助於家屬放下。唯有「愛」 與「勇氣」,才能讓心愛的人善終,在往生的時候,不再接受這些痛苦的折磨。

醫療人員:醫療人員承諾「盡全力搶救到最後一刻」,強調在心跳停止以前,我們都不會放棄!在心跳停止時不進行CPR,也不是代表醫療團隊放棄!醫療團隊已經是盡力了,只是無法攔截死亡的發生,我們選擇和家屬一起,讓病人好走。

陳志金醫師不諱言,經常在面對年輕的生命在死亡時,最放不下的其實是醫師,尢其是外科醫師!總是認為自己還可以再多一點努力,其實心理也是瞭解,進行CPR或是裝上葉克膜,很多時候也只是在延長不可避免的死亡而已。

最後再提醒,除非是在心跳沒停止之前的「撤除維生系統」程序中拔管(要走這個程序,心理的負擔更高),否則「拔管」都是在心跳停止以後進行的,也就是「死亡」後拔管。

陳志金醫師說,所以,請不要再報導「病人於幾點幾分拔管後,宣告不治」!(一般都是宣告不治之後,再拔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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